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次授予部分第一次终止限售期
限售及上市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售股数量解除:790股,050股
● 2023年5月24日解除限售股上市流通时间
1.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准和实施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完成的程序
1、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金华春光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总结的议案、《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2、2022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金华春光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总结的议案、《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22年1月28日,公司公布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位,公示期为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6日,共10天。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激励对象的任何异议。2022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查意见和公示意见》。
4、2022年2月14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金华春光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总结的议案、《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2022年2月15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自查报告(公告号:2022-013),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泄露激励计划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
5、2022年3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期符合有关规定。
6、2022年5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在确定授予日后的授予登记过程中,21个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授予的所有限制性股票,6个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部分限制性股票,共43.25万股,激励对象由116人调整为95人,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319.10万股调整为275.85万股。
7、2022年10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取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两个原激励对象已经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和股东大会的授权,回购注销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8、2023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将部分限制性股票预留给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取得成果,同意将79.77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30个激励对象,预留授予价格为11.91元/股,2023年2月10日为预留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就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年4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取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两名原激励对象已离职,《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首次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和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计划回购和取消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的7.5万只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首次终止限制性股票已经取得了成就。满足终止限制条件的激励对象有91人,可终止限制性股票总数为790050股。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经取得了第一个终止限制期的条件,共有91个激励对象符合终止限制的条件,共有790050只限制性股票可以终止。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发表了同意,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10、2023年5月1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在确定授予日后的授予登记过程中,两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两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部分限制性股票认购,共9万股。激励对象由30人调整为28人,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79.775万股调整为70.775万股。
(二)以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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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解除以往限制性股票的限制
本次解除限售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一些限制性股票首次被授予“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以解除限制性销售。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的成就说明
(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终止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日起12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终止限制性股票的比例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为2022年3月11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首次限制于2023年3月10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首次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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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计划已经取得了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办理第一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制。不符合解除限制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取消。
三、本次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和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可以解除
根据《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首次授予部分限售股的解除限售比例为30%,即91个激励对象共有790050只限售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73%(总股本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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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的“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是排除离职激励对象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后的首次授予数量。
四、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3年5月24日
(二)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790050股
(3)董事和高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公司股份不得转让。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应当在买入后6个月内或者卖出后6个月内出售公司股份,收入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收回收入。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应当符合修订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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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股本结构变更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春光科技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制期 满,本次解锁的条件取得了成就,并按照《公司法》和《证书》执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还需要 履行相应的解锁信息披露义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更换
公告营业执照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应规定。详见《春光科技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号:2023-029),公司于2023年5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公司最近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更换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27609777773
2、名称:金华春光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安文路420号
5、法定代表人:陈正明
6、注册资本:一亿三千七百八万六千二百五元
7、成立日期:2000年7月11日
8、营业期限:2000年7月11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真空吸尘器零件、橡木塑料软管、塑料制品、小型家电的研发、制造、销售和自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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