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7 证券简称:特发服务 公告编号:2023-026
深圳特色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发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已获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股权分配公告如下:
1.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计划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9万股,每10股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发现金红利3.8万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转增不发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后年度分配。
利润分配计划实施前,如果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固定现金分红比例”的原则调整总分配。
2、公司股本总额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2年股东大会批准的分配方案一致。
4、自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来,本次实施分配方案不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配方案
公司2022年年度股权分配计划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9万股为基础,每10股向全体股东分配2万元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和持有首发前限制股票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1.8万元;持有首发后限制股票、股权激励限制股票和无限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征收差异化税率。公司暂时不扣除个人所得税。当个人转让股票时,应纳税额【注】按其持股期限计算;持有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无限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的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征收10%,对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征收差异化税率)。
【注: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一个月(含一个月)以内,每10股缴纳0.4万元税款;持股一个月以上至一年(含一年)的,每10股缴纳0.2万元税款;持股一年以上的,不需要缴纳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股权分配登记日为:2023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24日。
四、权益分配对象
分配对象为:截至2023年5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配方法
1、2023年5月24日,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分配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转入其资金账户。
2、公司自行分配以下a股股东现金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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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权分配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16日至登记日:2023年5月23日),因股东证券账户股份减少而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分配的现金红利不足的,由我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六、调整相关参数
控股股东深圳特发集团有限公司、股东深圳特发投资有限公司、深圳银坤投资有限公司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不低于第一次公开发行价格;上述两年期届满后减少特发服务股,每股净资产按市场价格减少,不低于最近一期特殊服务审计的价格(如果股权分配、公积金转换为股本、配股等)。在审计基准后,应进行除权和除息处理)。
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在《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发行人股票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及相应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承诺,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也进行了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特发文化创意广场三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任俊霏
咨询电话:0755-83075915
传真电话:0755-83075988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四届董事会会议决议;
2、2022年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股权分配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特色服务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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