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年初以来,四川路桥、康希诺、中国医药、新源等10家上市公司发布了规划或促进GDR发行的公告。从行业属性的角度来看,主要是生物医学企业,涉及电力设备、电子、公用事业、计算机、建筑装饰等行业
□今年,扬杰科技、中控技术、方大炭素、杭科科技披露了GDR发行的筹款安排。四家公司计划筹集11.4286亿美元,主要用于增加主营业务
◎柴刘斌 记者 刘礼文
2022年2月GDR(全球存托凭证)相关规定出台后,“出海”发行GDR在a股市场掀起了一股小浪潮,当年有不少上市公司“赶潮”GDR。今年以来,据《上海证券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5月17日,从疫苗龙头百克生物到“大数据第一股”金山办公室,已有10家a股上市公司发布规划或促进GDR相关安排;另外4家上市公司披露了GDR发行的融资安排。
进一步细化了GDR监管规则。5月16日晚,中国证监会发布了《监管规则适用指南——海外发行和上市第6号:《国内上市公司海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指南》(以下简称“新政”),详细阐述了定位和申报程序。上海一家券商分析师告诉记者,2022年,多家上市公司成功实现GDR上市,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积极的示范作用。“新政策”对a股公司海外发行GDR提出了市场价值、募集投资方向、发行间隔等要求,有利于上市公司海外发行GDR业务的长期良性发展,防止“聚集”发行GDR造成的市场风险增加。
以生物医学企业为首
发行GDR关注三大需求
GDR的到来,使资本市场体制开放取得了新的突破,上市公司“出海”融资有了“新渠道”。据记者不完全统计,自今年以来,四川路桥、康希诺、中国医药、新源等10家上市公司发布了规划或促进GDR发行的公告。从行业属性的角度来看,主要是生物制药企业,涉及电力设备、电子、公用事业、计算机、建筑装饰等行业。
部分企业披露了GDR计划发行的主要目的,主要关注三个方面:促进公司国际化战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提高多渠道融资能力。
以创新制药企业百克生物为例,为了进一步深化其国际布局,发行GDR筹款计划用于建设研发、生产和商业能力。该公司表示,GDR的发行和上市是百克生物响应国内资本市场政策号召、深化中欧资本市场互联互通、利用海外资本市场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
百克生物在提高海外知名度的同时,也希望通过GDR进一步引进海外专业投资机构和工业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不断提高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标准化水平,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治理机制保障。
除了百克生物,康希诺、金山办公等公司发行GDR的共同期望也是通过引进海外投资者和工业投资者来优化其股权结构。
上述公司均表示,将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改革的有利时机和政策支持,与海外资本市场直接对接,提高全球知名度,增强财务实力,提高多渠道融资能力,引进海外专业投资机构和工业投资者,提高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标准化水平。
地方国有企业也出现在今年“尝鲜”GDR的上市公司中。例如,在“一带一路”倡议的指导下,公司正在加快形成以“工程建设、矿业、新材料、清洁能源”为主营业务的“1+2”产业闭环发展新格局。因此,四川路桥希望通过GDR的发行,进一步促进海外业务的发展,加快其国际市场业务布局,实现“世界级工程综合运营商”的战略定位;继续扩大海外相关业务和战略投资业务,促进其全球布局,补充公司运营资金。
GDR开局火热
今年,四家a股公司共筹资超过11亿美元
“从长远来看,中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建设,包括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对中国更紧密地连接世界、更全面地认识中国、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具有重要意义。”业内资深人士认为,自今年年初以来,海外再融资渠道一直“蓬勃发展”,许多a股公司宣布发行GDR筹款安排。
据记者统计,扬杰科技、中控技术、方大炭素、杭科科技今年披露了GDR发行的筹款安排。四家公司计划筹集11.4286亿美元,主要用于增加主营业务。
以方大炭素为例,公司每GDR8.63美元,共筹资约1.8986亿美元,主要用于提高公司炭砖产品的生产能力,开发石墨烯等新型炭素材料,延伸炭素产业链,补充公司营运资金等一般企业用途。
另一个例子是杨杰科技。公司以每份15美元的价格筹集了2.15亿美元,主要用于进一步推进芯片研发、汽车标准分立设备制造、国际渠道扩张等领域的海外布局,继续扩大和扩大核心业务领域的生产能力,补充营运资金。
一些a股公司资本地图的扩张是基于“海外+生产扩张”的布局。如中央控制技术每GDR26.94美元,筹集约5.65亿美元,主要用于建设海外销售中心,建立海外生产基地,提高海外业务当地服务能力,加强与高端国际集团客户的合作,拓宽国际销售渠道,进一步提高海外收入能力。
杭科科技作为科技创新板第一个GDR,每个GDR13.69美元,筹资总额约为1.73 亿美元。杭科技表示,此举将有助于进一步推进国内外市场平等战略,增加海外市场布局,促进海外工厂建设,深化与国际领先客户的合作,有效提高国际知名度和市场地位,进一步完善锂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体系,促进产品更新迭代,降低成本和效率。
“事实上,根据中国证监会此前对发行GDR的A股公司的反馈,监管机构已经关注了发行人募集资金的预期规模、具体投资项目和投资金额。一位注册会计师告诉记者,从“新政策”的内容来看,上市公司发行GDR的筹资投资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主营业务领域,更倾向于支持具有一定市值规模、规范运营水平高、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因此,发行GDR计划的上市公司应充分考虑筹资安排是否符合“新政”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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