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3-041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搬迁补偿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搬迁事项概述
根据《胶州市上合能谷低效地区非住宅房屋搬迁补偿方案》,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胶州市胶西街道办事处的土地和建筑物因胶州市城市建设规划需要而被纳入搬迁范围。2023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搬迁补偿协议书〉该提案同意与胶州胶西街道办事处签订搬迁补偿协议,补偿胶州胶西街道办事处的土地和建筑物搬迁。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总补偿金额为73、449、757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公司关于收到房屋征收搬迁通知的提示公告》(2023-029)和《公司关于签字的通知》。〈搬迁补偿协议书〉公告(2023-034)。
二、收到搬迁补偿
近日,公司收到胶州市胶西街道办事处支付的第一笔赔偿金为203.50万元, 占搬迁补偿总额的30%。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上述搬迁补偿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和对公司损益的最终影响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将密切跟进搬迁进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3-042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股东股份解除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股东刘艳华女士持有15、618、2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1%。股份解除后,刘艳华女士质押的剩余股份为0股。
●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股东刘艳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69、381、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6%。股份解除后,刘艳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质押股份17、296、0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93%,占公司总股本的5.10%。
2023年5月22日,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股东刘艳华女士的通知,得知刘艳华女士已将其原质押给宁波瑞和智慧投资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解除股份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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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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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华女士解除质押的股份没有后续的再质押计划。公司将继续关注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的质押变动,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 报备文件
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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