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3-051
兴民智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没有变更或否决议案。
2、股东大会不涉及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变更。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下午15日:00
2022年5月22日上午9日,网上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2022年5月22日上午9日,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2、会议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匡文明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共有5名股东出席会议,代表40、598、2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421%。
1、现场会议
共有0名股东出席现场会议,代表0股,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0%。
2、网上投票
共有5名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代表40、598、2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421%。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共有4名中小投资者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参加会议,代表598股和2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964股%。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广东志恒(前海)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股东大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三、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将现场记名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投票结果:同意40、598、1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98股份%;反对1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02股份%;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99.9831股份为598股和126股%;0.0169反对1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
2、《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
投票结果:同意40、598、1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98股份%;反对1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02股份%;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99.9831股份为598股和126股%;0.0169反对1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
3、《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总表决:
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98股份的40股、598股和126股%;反对1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02股份%;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99.9831股份为598股和126股%;0.0169反对1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
4、《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审议通过;
投票结果:同意40、598、1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98股份%;反对1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02股份%;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99.9831股份为598股和126股%;0.0169反对1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
5、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投票结果:同意40、598、1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98股份%;反对1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02股份%;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99.9831股份为598股和126股%;0.0169反对1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3年薪酬计划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40、598、1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98股份%;反对1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02股份%;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99.9831股份为598股和126股%;0.0169反对1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2023年薪酬计划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40、598、1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98股份%;反对1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02股份%;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99.9831股份为598股和126股%;0.0169反对1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40、598、1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98股份%;反对1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02股份%;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99.9831股份为598股和126股%;0.0169反对1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向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信用额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40、598、1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98股份%;反对1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02股份%;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99.9831股份为598股和126股%;0.0169反对1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4000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8.5326股份%;反对595、7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6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0.41792500股%;99.5821反对595、72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未弥补损失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40、598、1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98股份%;反对1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02股份%;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99.9831股份为598股和126股%;0.0169反对1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
四、独立董事报告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的履职情况作了报告。报告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信息网发布的报告(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独立董事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志恒(前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上投票实施细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兴民智通(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知恒(前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兴民智通(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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