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公告编号:2023-015
包头华资实业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5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地点: 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开,董事长李延永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信衍彪先生出席会议;公司总经理刘福安先生、财务总监崔美芝女士、副总经理胡忠林先生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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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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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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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单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利用自筹资金投资建设黄原胶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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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李延永选举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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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刘福安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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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选举信衍彪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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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崔美芝选举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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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马浩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刘东升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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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苏理选举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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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王鲁琦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议案名称:刘建雷选举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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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议案名称:关于第九届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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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议案名称: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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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议案名称:选举王涛为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议案名称:选举李凤环为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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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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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6为特别决议事项,其余为普通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表决权的一半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陈雨舟、周文馨
2、律师见证结论: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 网上公告文件
经核实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编号:临2023-017
包头华资实业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质押回购交易融资续期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包头华资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招商证券有限公司就1.69亿元融资协商续期一年,以公司持有的华夏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股份作为质押标的重新质押,新增贷款不超过8000万元,质押期限为一年。
●本次交易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202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招商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签订《招商证券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协议》,持有华夏银行股份61、504、100股,到期日为2023年5月30日。详见2022年6月3日公司披露的《关于股票质押回购交易融资的公告》(公告号:临2022-036)。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融入招商证券的资金余额为1.69亿元。
为满足公司的发展需要,公司与招商证券就1.69亿元融资谈判续期一年,以公司持有的华夏银行股票作为质押目标重新质押。新增贷款不超过8000万元,质押期限为一年。具体内容以双方最终签订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
二、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票质押回购交易融资续期的议案》。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招商证券有限公司无关。
三、融资的必要性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质押融资行为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四、风险提示
公司融入的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存在公司内外环境变化等不确定因素。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确保资金的安全交付。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编号:临2023-018
包头华资实业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包头华资实业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5月22日举行。全体监事同意豁免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期限要求。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应当向三名监事和三名监事达成一致。会议由一半以上的监事选举王涛先生主持,会议程序及其协议事项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下列决议:
1.选举王涛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经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选举,同意王涛、李凤环为公司第九届非职工监事。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这次监事会会议上,王涛先生被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编号:临2023-016
包头华资实业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5月22日,包头华资实业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全体董事同意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期限要求。会议应当参加9名董事的表决,实际上应当参加9名董事的表决。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认真研究,全体董事推荐李延永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长、副董事长的提案
1、李延永先生是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投票结果为:9票赞成,0票赞成, 票反对,0 票弃权。
2、刘福安先生是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投票结果为:9票赞成,0票赞成,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调整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1、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由李延永、刘福安、刘建雷、信衍彪、崔美芝组成;其中,李延永为主席。
投票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由王鲁琦、刘建雷、刘东升组成;其中,王鲁琦为主席。
投票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委员会
苏理、刘建雷、李延永三人组成提名委员会;苏理主任委员。
投票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工资与考核委员会由刘建雷、王鲁琦、刘福安三人组成;其中,刘建雷为主席。
投票结果为:9票赞成,0票赞成,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聘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聘请刘福安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投票结果为:9票赞成,0票赞成, 票反对,0 票弃权。
2、任命信衍彪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投票结果为:9票赞成,0票赞成, 票反对,0 票弃权。
3、聘请崔美芝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投票结果为:9票赞成,0票赞成, 票反对,0 票弃权。
4、聘请胡忠林(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投票结果为:9票赞成,0票赞成,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一致。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也具有相应的资格,其工作能力、专业素质和个人素质都能满足公司的职责要求。
四、董月源(简历附后)是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投票结果为:9票赞成,0票赞成, 票反对,0 票弃权。
5.关于股票质押回购交易融资续期的议案
详见《关于股票质押回购交易融资续期的公告》(编号:临2023-017),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发布。
投票结果为:9票赞成,0票赞成,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5月23日
个人简历:
1、胡忠林,男,汉族,1966年11月出生,学士学位。1988年在包头印染厂、包头新华印染有限公司、内蒙古赛立特尔(集团)有限公司工作。2010年11月担任包头华资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年5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2、董月源,男,汉族,1990年11月出生,全日制学士学位,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上海证券交易所秘书资格证书、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证券事务代表结业证书(中级)、CFA三级候选人资格已通过证券资格和基金资格考试。
2013年7月参加工作,2014年9月至2018年3月,在包头华资实业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专员;2018年4月至2022年5月,先后担任内蒙古宏茂国药有限公司、内蒙古宏茂科技有限公司、包头英思特稀磁新材料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法律主管、证券事务主管;自2022年6月起担任包头华资实业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主管职务。
联系方式:0472-6957548
邮箱 dong_ru63@qq.com
其他人员简历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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