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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宏亚数控机械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宏亚数控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权分配方案已获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股权分配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计划等。
1、股权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公司根据2022年股权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每10股向全体股东分配4.00元(含税)现金股利,不将资本公积金转换为股本,不发送红股。具体内容见2023年4月29日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23-011)。
2、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可转换债券转换发生变化,分配总额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批准的分配方案一致。
4、分配计划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
1、公司2022年年度股权分配方案为:以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31日)收盘后的总股本为基础,每10股向全体股东分配4.00元现金(含税);扣税后,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QFII、RQFII和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3.60元;持有限制股票、股权激励限制股票和无限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征收差异化税率。公司暂时不扣除个人所得税。当个人转让股票时,应纳税额【注】按其持股期限计算;证券投资基金持有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无限流通股所涉及的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征收10%,对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征收差异化税率),不将资本公积金转为股本,不发送红股。
【注: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缴纳0.80元税款;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缴纳0.40元税款;持股一年以上的,不需要缴纳税款。】
2、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宏亚可转换债券”)正处于转换期,截至未来股权分配计划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可能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和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股权分配。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息日
股权分配登记日为:2023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2023年6月1日。
四、权益分配对象
分配对象为:截至2023年5月3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配方法
1、2023年6月1日,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分配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转入其资金账户。
2、公司自行分配以下a股股东现金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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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权分配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23日至登记日:2023年5月31日),因股东证券账户股份减少而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分配的现金红利不足的,由我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六、调整相关参数
股权分配实施后,红亚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前红亚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为26.84元/股,调整后红亚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为26.44元/股,调整后的转换价格自2023年6月1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价格调整公告》(公告号:2023-026)。
七、相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街81号证券部
联系人:徐丽君、周旭明
咨询电话:020-82003900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分红分红、转股本具体时间安排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宏亚数控机械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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