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5版)
11、四川金开泰城市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金开泰”):法定代表人:曾立奇;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注册地: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赵场街道清音路6号;主营业务:餐饮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食品销售、住房租赁、家政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等。
金开泰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中第(二)款的规定,金开泰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12、四川海云天智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海云天智”):法定代表人:李剑伟;注册资本:4,750.00 万元;注册地: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国兴大道沙坪路段9号数据中心803室;主营业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技术服务、互联网销售、软件外包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等。
海云天智是公司的参股企业,且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海云天智的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中第(四)款的规定,海云天智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13、宜宾三江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三江投资”):法定代表人:刘晓;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注册地: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兴大道·沙坪路7号;主营业务: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保税物流中心经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土地整治服务、园区管理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技术咨询服务等;
宜宾三江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中第(二)款的规定,三江投资及下属子公司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14、宜宾市公用事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公用事业集团”):法定代表人:杨中才;注册资本:60,000万元;注册地: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部新区BQ12-05地块13号楼11楼;主营业务:自来水、电力、燃气、城市公共交通等生活服务。
宜宾市公用事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中第(二)款的规定,公用事业集团及下属子公司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五、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原料、销售产品或提供、接受劳务的交易,完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有偿、自愿的商业原则,随行就市,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件平等,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产品或劳务的价格或公司向第三方出售同类产品或劳务的价格。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均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2、交易定价公允,收付款条件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3、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会持续,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上述关联方形成依赖。
七、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根据2023年度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对拟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我们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任何依赖,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的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正常业务而形成的,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和签订的交易合同是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进行的,遵循了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或定价方法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利益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董事会在审议《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04,534,236股新股,有效期12个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宜宾天原锂电新材有限公司、宜宾天原科创设计有限公司)拟开立本次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用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该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和管理本次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其他用途。
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具体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立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签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文件,并于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同意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3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络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投票平台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1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3月17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股东本人),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议案2、4、5进行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3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宜宾市临港经济开发区)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1-5980789 传真号码:0831-5980860
联 系 人:张梦、谢明洋 邮政编码:644004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86
2、投票简称:天原投票
3、填报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如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单位必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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