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发出《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3月6日(星期一)上午9:30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全体监事推举李才均监事召集并主持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4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4人。参与会议表决的人数及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根据股东推荐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翟保军先生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翟保军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监事任职条件,同意提名翟保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翟保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董事会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提请董事会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该议案获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7日
附件:翟保军先生简历
翟保军:男,1971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3年5月至2001年8月,任深圳市宝安区兆宝房地产公司销售部经理;2001年8月至2013年11月,就职于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团委书记、武装干事、办公室主任、党办主任、工会副主席;2013年12月至2015年4月,任深圳市广聚亿达危化品仓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5月至2020年4月,任深圳协孚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深圳协孚能源有限公司代总经理。
翟保军先生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与公司主要股东深圳广聚实业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
证券代码:000037、200037; 证券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公告编号:2023-008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3月6日(星期一)下午14:30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孔国梁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参与会议表决的人数及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9)。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7日
证券代码:000037、200037; 证券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公告编号:2023-009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经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3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3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上午9:15-9:25时、9:30-11:30 时、下午13:00-15:00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上午9:15时至下午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的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17日。
B股股东应在2023年3月14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七)出席对象
1、截止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17日下午15:00时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其中,B股的股权登记日要求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登记在册,投资者应在2023年3月14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如同一股东分别持有公司 A、B 股股票,股东应当通过其持有的 A 股股东账户与 B 股股东账户分别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见证律师。
(八)会议的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
(二)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该议案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3年3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00-17:00时。
(二)登记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联系人:邹奕、卢引娣
联系电话:0755-26003611
电子邮箱:investor@nspower.com.cn
传真:0755-26003684
邮政编码:518053
(四)登记方式
1、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的方式进行登记,现场登记股东需根据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复印件(核验原件)、股票账户卡或者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有效凭证的复印件(核验原件),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自身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核验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授权股东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股东的股票账户卡或者授权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有效凭证的复印件(核验原件),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
(2)机构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核验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者设立证明的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或者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有效凭证的复印件(核验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供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核验原件)、机构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者设立证明的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或者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有效凭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该证券公司公章或者开户营业部的合法有效印章)、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股东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复印件(核验原件);股东为机构的,还应持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参会人员身份证件复印件(核验原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异地股东或不到现场登记的本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相关原件应在2023年3月23日出席现场会议时进行核验),应确保合格资料(与现场登记股东所需资料一致)在登记时间2023年3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00-17:00时之内或之前送达公司登记地点,并由专人接收,建议在发出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后通过电话告知公司指定的本次会议联系人。在相关证明材料符合上列要求的情况下,以信函寄出的,以公司的收件人在送达回执上的签收时间为登记时间;以电子邮件发出的,以本次会议通知指定的公司邮箱显示接收时间为登记时间;以传真方式送出的,以本次会议通知指定的传真机的接收时间为登记时间。
(五)在规定登记时间内办理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当日(即2023年3月23日)下午14:00至14:30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办理入场查验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股东若有疑问可致电公司第三项所列联系人。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7日
附件1: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出席2023年3月23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种类:□ A 股 □ B 股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投票说明: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37
2、投票简称:南电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23日,上午9:15-9:25时、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时,结束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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