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会议召开状况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称“企业”)第八届股东会第二十九次大会工作的通知于 2023年3月6日以邮件或专人送达方法传出。大会于 2023 年 3 月 6日以通信方式举办。此次会议应参加执行董事11 人,真实参加执行董事 11 人。董事对递交此次会议的议案展开了用心决议,大会以记名投票方法展开了决议,会议程序合乎《公司法》及本企业章程的相关规定,大会合法有效。
二、股东会决议状况
1、在关联董事李媛女性回避表决的情形下,表决通过《关于公司关联方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细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布的《关于公司关联方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决议结论:允许10票;抵制 0 票;放弃 0 票;逃避1票。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示序号:2023-015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公司关联方申购企业公开增发
个股组成关联交易的公示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我国东方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持有公司 5%之上股权股东,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企业已收到其上传的非公开发行认购报价表及自筹资金申购承诺书,此次申购组成关联方交易。
2、这次关联方交易早已企业第八届股东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根据,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事宜不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最后发行目标以及申购额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将依据所有投资人的认购价格状况依照有关标准明确,详细企业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布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上市公告书》。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方交易简述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募资不得超过20亿人民币。我国东方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于2023年3月6日向领导传出《申购报价单》及自筹资金申购承诺书,拟投资rmb1.49亿人民币申购公司本次公开增发的个股。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系持有公司5%之上股权股东,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中国东方资产管理组成企业的关联企业,其此次申购个人行为组成关联方交易。目前为止,彼此并未签定有关股份认购协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最后发行目标以及申购额度将依据所有投资人的认购价格状况依照有关标准明确。
本次交易在关联董事李媛女性回避表决的情形下,以10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得到股东会表决通过。本次交易不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企业基本概况
(一)我国东方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资料
公司名字:我国东方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王占峰
成立日期:1999年10月27日
注册资金:6,824,278.6326万余元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西城阜成门内街道410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未上市、国企)
业务范围:回收、委托运营金融企业不良贷款,对不良贷款进行监管、项目投资和处理;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监管、项目投资和处理;境外投资;交易商业票据;发行金融债券、同业借款和向其它金融机构开展商业服务股权融资;破产管理;会计、项目投资、法律法规及风险管理咨询和咨询顾问;财产及项目测评;审核批准的证券化业务流程、金融企业代管和关闭清算业务;非银行不良资产业务;国务院令银行保险监督组织核准的相关业务。(公司依规自由选择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准许内容许可项目;不得从事当地国家产业政策严禁和限制类项目的生产经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54543。
2、中国东方资产管理与企业的关联性
截止到2023年2月28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持有公司60,212,803股股票,持股比例为5.93%,是公司的关联企业。
3、主营及经营情况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主要是针对金融企业不良贷款的回收、管理方法、项目投资和处理。
最近一年,中国东方资产管理的财务状况如下所示:
(1)合并资产负债表关键数据信息
企业:万余元
(2)合并利润表关键数据信息
企业:万余元
注:中国东方资产管理2021年财务报表早已财务审计。
三、关系交易标的
此次关联交易的标底为公司本次公开增发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个股。
四、关联交易定价根据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即2023年3月2日)。发行价不少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时间股票买卖交易平均价的80%,并且不小于发售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优先股股东每股净资产值(2021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优先股股东每股公积金为7.24元/股,依据 2021年本年度权益分派执行情况调整归属于母公司优先股股东每股公积金为 5.36元/股),且不小于6.29元/股。
在上述情况发售成本价的前提下,最后发行价将于企业获得证监会有关本次发行的审批批件后,依据发售目标认购报价的状况,遵循价高者得等标准明确。
五、关联方交易协议书
企业已收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上传的《申购报价单》及自筹资金申购承诺书,彼此并未签定有关股份认购协议。
六、关联交易的目地及其对企业的危害
此次关联方交易以顺利完成企业非公开发行募资为主要目的,关系公司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认购企业非公开发行,说明对于企业将来的优良预估以及对企业长远发展的大力支持,有利于公司扩张资产经营规模、提升资本结构,提高企业稳定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进而实现公司战略发展总体目标。此次关联方交易不受影响企业的自觉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容易所以对关联企业产生依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型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独董建议
(一)独董事先认同建议
1、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做为公司持股5%之上公司股东认购企业非公开发行,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此次认购事项形成关联方交易。关联方交易彼此产生买卖理由有效、充足,关联交易定价标准和方式适当、有效,且关联方交易相关事宜会执行必须的关联方交易内部结构决策制定,关联方交易并没有违背公布、公平公正、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举动。
2、此次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认购企业非公开发行事宜涉及到的关联方交易相关事宜合乎《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与公司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是非非关系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股东会第二十九次大会开展决议。董事会在讨论该提案时,关联董事应按给予回避表决。
(二)独董公开发表单独建议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做为公司持股5%之上公司股东认购企业非公开发行,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此次认购事项形成关联方交易。此次关联方交易合乎《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定价机制公允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型股东利益的情形。大家一致同意公司关联方申购企业非公开发行组成关联交易的提案。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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