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此次股东会并没有否定提议的情况;
2、此次股东会并没有涉及到变动过去股东会已经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一)会议召开状况
1、举办时长:
(1)现场会议举办时长:2023年3月8日(星期三)在下午14:30
(2)网上投票时间是在:2023年3月8日
在其中,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3月8日早上9:15-9:25、9:30-11:30,在下午13:00-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3月8日早上9:15至在下午15:00。
2、现场会议举办地址:北京海淀区北正黄旗59号世纪金源北京香山商旅服务酒店会议厅(北京香山公园东门外)。
3、举办方法:当场决议与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新华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5、节目主持人:独董王能光
6、此次会议工作的通知于2023年2月21日传出,大会的举办合乎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企业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大会参加状况
1、参加的整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上投票股东及公司股东法定代理人共18人,意味着股权223,178,050股,占公司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34.1789%。
2、现场会议参加状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股东及公司股东法定代理人共3人,意味着股权219,027,630股,占公司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33.5433%。
3、网上投票状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网上投票股东15人,意味着股权4,150,420股,占公司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6356%。
4、授权委托独董网络投票状况
此次会议并没有公司股东授权委托独董进行投票。
5、中小股东(指除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其独立或是总计持有公司5%之上股权股东之外的公司股东,相同)参加状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股东及公司股东法定代理人共15人,意味着股权4,150,420股,占公司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6356%。
6、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公司聘用的记录侓师参加或出席了此次股东会。
二、提案决议和表决状况
此次股东会提案选用当场决议与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大会审议通过了下列提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整体决议状况
允许222,997,75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192%;抵制10,9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49%;放弃169,4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169,4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759%。
2、中小股东总决议状况
允许3,970,12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5.6559%;抵制10,9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2626%;放弃169,4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169,4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4.0815%。
3、决议结论: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二)逐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付息期限和方法
(1)整体决议状况
允许222,997,75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192%;抵制10,9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49%;放弃169,4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169,4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759%。
(2)中小股东总决议状况
允许3,970,12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5.6559%;抵制10,9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2626%;放弃169,4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169,4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4.0815%。
(3)决议结论: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2.02、股权转让时限
(1)整体决议状况
允许222,997,75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192%;抵制10,9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49%;放弃169,4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169,4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759%。
(2)中小股东总决议状况
允许3,970,12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5.6559%;抵制10,9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2626%;放弃169,4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169,4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4.0815%。
(3)决议结论: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2.03、此次募集资金用途
(1)整体决议状况
允许222,997,75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192%;抵制10,9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49%;放弃169,4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169,4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759%。
(2)中小股东总决议状况
允许3,970,12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5.6559%;抵制10,9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2626%;放弃169,4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169,4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4.0815%。
(3)决议结论: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2.04、毁约情况、义务及争议解决体制
(1)整体决议状况
允许222,997,75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192%;抵制10,9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49%;放弃169,4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169,4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759%。
(2)中小股东总决议状况
允许3,970,12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5.6559%;抵制10,9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2626%;放弃169,4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169,4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4.0815%。
(3)决议结论: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2.05、本次发行计划方案的有效期
(1)整体决议状况
允许222,997,75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192%;抵制10,9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49%;放弃169,4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169,4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759%。
(2)中小股东总决议状况
允许3,970,12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5.6559%;抵制10,9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2626%;放弃169,4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169,4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4.0815%。
(3)决议结论: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1、整体决议状况
允许223,167,15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51%;抵制10,9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49%;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决议状况
允许4,139,52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7374%;抵制10,9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2626%;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3、决议结论: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1、整体决议状况
允许223,167,15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51%;抵制10,9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49%;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决议状况
允许4,139,52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7374%;抵制10,9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2626%;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3、决议结论: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1、整体决议状况
允许223,167,15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51%;抵制10,9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49%;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决议状况
允许4,139,52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7374%;抵制10,9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2626%;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3、决议结论: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1、整体决议状况
允许223,167,15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51%;抵制10,9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49%;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决议状况
允许4,139,52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7374%;抵制10,9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2626%;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3、决议结论: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1、整体决议状况
允许223,167,15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51%;抵制10,9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49%;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决议状况
允许4,139,52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7374%;抵制10,9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2626%;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3、决议结论: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三、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1、法律事务所名字: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2、侓师名字:程凤、谢运莉
3、总结性建议:此次股东会的招集、举办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人、列席会议工作人员具备正规资质,此次股东会的决议流程和决议结论均合理合法、合理。
四、备查簿文档
1、2023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
2、法律意见书
新华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二零二三年三月九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