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上海市鸣志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2年3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允许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升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余元(含10,000万余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年限自董事会决议准许生效日不得超过12月。主要内容详细企业2022年3月23日发表于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13)。2023年3月1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经将以上临时性用以补充流动资金的募资10,000万余元所有偿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把偿还募资的现象及时联系了承销商及保荐代表人。有关资产使用年限不得超过12月。
公司在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大会、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九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允许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升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余元(含10,000万余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年限自董事会决议准许生效日不得超过12月。主要内容详细企业2023年1月14日发表于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03)。2023年3月1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经将以上临时性用以补充流动资金的募资7,600万余元所有偿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把偿还募资的现象及时联系了承销商及保荐代表人。有关资产使用年限不得超过12月。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时间,企业累计偿还募资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17,600万余元。到此,企业已经将以上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资所有偿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企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内,并没有变向更改募集资金用途,没影响募资融资计划的顺利进行或者进行股票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市鸣志电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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