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上海浦东新区基本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第八届股东会第十次大会于2023年2月28日-3月10日以通信方式举办。大会应参加决议表决的执行董事8名,具体参加决议表决的执行董事8名。大会的举办合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各种相关规定。与会董事决议并且以书面形式表决方式已通过如下所示提案:
1、《关于补选部分公司董事的议案》;
允许候选人赵炜诚先生为企业第八届股东会非独立董事侯选人(个人简历附后)。
独董发布单独建议觉得:根据对被提名人赵炜诚先生教育经历、工作经验等状况进行核查,对于我们来说:1、执行董事侯选人任职要求合理合法。执行董事侯选人赵炜诚老先生具有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岗位职责及工作经历,能胜任所任岗位职责要求,不会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要求严禁就职的条件和被证监会惩处证券市场禁入惩罚且并未消除的现象。2、决议事宜程序合法。股东会对于该执行董事考生的候选人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大家允许候选人以上执行董事侯选人,并把该提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开展决议。
决议结论:8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2、《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允许聘用赵炜诚先生为总经理(个人简历附后),任职期自此次股东会表决通过日起至这届股东会期满之日起计算。
独董发布单独建议觉得:根据对被提名人赵炜诚先生教育经历、工作经验等状况进行核查,对于我们来说:总经理候选人资质合乎《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没有被证监会定为市场禁入或是禁止进入并未消除的现象,不会有被证交所公布为不适度人选的状况,相关人员的候选人、聘用程序流程合乎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于该事项完全同意。
决议结论:8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以上第1项提案也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新区基本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一日
配件:
赵炜诚老先生个人简历
赵炜诚,男,1977年出世,硕士研究生,工学博士,工程师。曾担任上海市东旭购置产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浦东新区交通投资发展趋势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浦东新区房地产业(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委员、副总。
赵炜诚老先生未拥有企业股票,与企业的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持仓5%之上股东没有关联性,不会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要求严禁就职的情况,未得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遭受上海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处理决定,亦没有被上海交易所评定不适宜出任董事、高管人员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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