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
1、此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定提案的情况;
2、此次股东会未涉及到变动上次股东会议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状况
1.会议召开时长:
(1)现场会议时长:2023年3月10日(星期五)在下午2:30
(2)网上投票时长:
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早上9:15一下午15:00阶段的随意时长。
2.现场会议举办地址:合肥花园大道23号公司的管理大厦三楼313会议厅
3.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 举办方法:施工现场网络投票和网上投票紧密结合
5.节目主持人:第八届股东会老总戴茂方先生
6.此次会议的举行合乎《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
二、大会的参加状况
1、公司股东参加的整体情况
此次股东会参与现场会议和网上投票股东(委托代理人)共26人,意味着股权261,809,396股,占上市企业有投票权总股权35.7015%。在其中:参加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意味着股权261,342,196股,占自然人股东有投票权股权数量35.6378%;根据网上投票股东23人,意味着股权467,200股,占自然人股东有投票权股权数量0.0637%。
2、中小股东参加状况
进行现场和互联网参加此次大会的中小股东24人,意味着股权467,300股,占自然人股东有投票权股权数量0.0637%。
3、企业一部分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公司聘用的法律顾问单位安徽省中国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了此次会议。
三、提案决议和表决状况
此次股东会提案选用当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决议结论如下所示:
1、《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决议状况:允许76,804,531股,占列席会议具备投票权股权的比例为99.6868%;抵制241,300股,占列席会议具备投票权股权的比例为0.3132%;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具备投票权股权的比例为0%。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允许226,0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合理决议股权总量的48.3629%;抵制241,3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合理决议股权总量的51.6371%;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合理决议股权总量的0%。
关系公司股东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决议结论:本提案表决通过。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决议状况:允许76,804,531股,占列席会议具备投票权股权的比例为99.6868%;抵制241,300股,占列席会议具备投票权股权的比例为0.3132%;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具备投票权股权的比例为0%。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允许226,0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合理决议股权总量的48.3629%;抵制241,3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合理决议股权总量的51.6371%;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合理决议股权总量的0%。
关系公司股东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决议结论:本提案表决通过。
四、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书
此次股东会议的全流程由安徽中国人法律事务所丁欢律师和李成律师见证并提交了法律意见书,其总结性建议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招集、举办程序流程,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资质,此次股东会的决议事宜及其表决方式、决议程序流程、决议结论合乎《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股东会作出的各种决定真实有效。
五、备查簿文档
1、企业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
2、安徽省中国人法律事务所开具的《关于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安徽省安凯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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