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3月10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广东中山广东省中山市火炬路22号明阳工业园区,明阳智能电网集团公司股份有限公司5楼会议厅
(三)列席会议的优先股公司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股权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情况等。
此次股东会由董事会集结,依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老总张传卫老先生上台演讲,大会采用当场网络投票及网上投票相结合的举办并决议。大会的集结和举办合乎《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10人,当场及通信参加6人;副董沈忠民老先生、执行董事张启应老先生、执行董事张彦老先生、执行董事李一鸣老先生因国家公务未参加;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当场及通信参加3人;
3、企业董事长助理刘建军老先生参加了此次股东会;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经理)张传卫老先生参加了此次会议;董事兼总裁行政官王金发老先生参加了此次会议;企业高级副总裁程家晚老先生、鱼王磊老先生、杨璞老先生、易菱娜女性出席了此次股东会。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有关改选执行董事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股东决议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相关说明
1、 尤其决议案:无
2、 此次决议提案对中小股东开展独立记票的议案为:提案1
3、 涉及到关系公司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相关性股东名称:无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此次股东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中伦(深圳市)法律事务所
侓师:潘经锐、孔朵儿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质、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参会工作人员资质、决议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股东会的决议程序流程、决议结论真实有效。
明阳智能电网集团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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