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了降低运营风险,与此同时筹资助力公司业务创新,减少企业对单一领域的依赖性,提高企业偿债能力,河北哈工智能智能机器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与苏州市福臻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苏州市福臻”)签订了《投资意向书》,企业拟将苏州市福臻售卖持有的天津市福臻工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下称 “交易标的”)100%的股权(最后出让占比以多方签订的宣布股权转让合同相同或协议书为标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方交易,本次交易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资产重组。
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2年12月9日发表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2-101)。
二、本次交易的工作进展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集团公司聘用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顾问、审计公司和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服务已经大力开展本次交易涉及到的相关工作,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已经稳步推进,企业也已经与交易对方就此次交易标的的估值、交易规则等方面进行了多次协商。实际交易方案仍在进一步商谈论述中,目前还没有签定宣布买卖协议书。
三、风险防范
1、本次交易目前正处于筹备环节,买卖双方已签订的《投资意向书》仅是意向性协议,致力于表述各方面的合作意向及基本接洽结论。交易方案还需进一步论述和协商,并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必须的决策和审批流程,具体交易方案及交易条款以多方签订的宣布协议书为标准。
2、本次交易并未签定宣布协议书。待中介服务报表审计、分析报告、法律意见书及重组报告书后,尚要递交董事会、职工监事及股东大会审议,此次所筹备买卖交易事宜能不能按预估顺利进行、能不能得到以上准许及其最后获准的时间也尚存在不确定性。
3、受市场环境危害,交易标的行业类别、现阶段与未来生产经营情况、现金流量及交易对手方投资逻辑、管理决策等都存在较大的可变性,可能会致使此次交易标的的估值存在一定的起伏。
4、企业将依据本次交易的工作进展,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法规的规定及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企业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企业信息均在所述方式发表的信息为标准。烦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哈工智能智能机器人有限责任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示序号:2023-032
河北哈工智能智能机器人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资产重组的进展公示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 河北哈工智能智能机器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法回收江西省宜丰县同安矿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同安矿产”)、济南市创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济南市创捷”)、济南新旧动能招商引资工作企业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济南新旧动能股票基金”)、福建平潭越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越凡项目投资”)、李奕霖、深圳俊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深圳市俊东”)总计所持有的江西省鼎星矿业有限公司70%股份,回收同安矿产、济南市创捷、济南新旧动能股票基金、越凡项目投资、李奕霖、深圳市俊东总计所持有的江西省兴锂科技公司49%股份,并拟将艾迪公开增发股权募集配套资金(下称“本次交易”或“此次重新组合”)。公司在2023年2月9日公布的《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重大事情提醒”和“重要风险防范”章节目录中,详尽公布了本次交易可能出现的潜在风险及有待履行审批流程,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之时,除本次交易应急预案已公布的潜在风险外,企业并未发觉可能造成股东会或是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撤消、中断本次交易计划方案或者对本次交易计划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宜,本次交易工作中已经有序开展中。
3、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企业将依据本次交易工作进展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公布本次交易应急预案后但还没有传出决议本次交易事项股东会举办通告前,每30日公布一次买卖进度公示
一、本次交易历史信息公开状况
因筹备资产重组事宜,纬向深圳交易所(下称“深圳交易所”)申请办理,企业股票(证券简称:哈工智能,证券代码:000584)自2023年1月19日股市开市起股票停牌,股票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内,详细情况详细公司在2023年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的《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示序号:2023-008);企业股票自2023年2月2日股市开市起再次股票停牌,再次股票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内,详细情况详细公司在2023年2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的《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11)。
2023年2月8日,企业第十一届股东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十一届职工监事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和本次交易有关的议案,并公布了《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有关文件,详细情况详细公司在2023年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的有关公示。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交易所申请办理,企业股票于2023年2月9日股市开市起股票复牌。
二、本次交易的工作进展
自此次资产重组应急预案公布至今,企业以及相关多方积极推动此次资产重组的各项任务。截止到本公告公布之时,企业正相互配合各中介服务进行此次资产重组所涉及到的财务尽职调查、财务审计、评定等方面的工作,有关工作未完成。待有关工作结束后,企业会再次召开董事会决议此次资产重组的正式方案等相关事宜,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企业将依据此次资产重组相关工作的工作进展,严格执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防范
1、本次交易涉及到的财务尽职调查、财务审计、评定等方面的工作未完成,且本次交易计划方案有待董事会再度决议以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准许,并且经过有权利监管部门准许后才可开始实施。本次交易能不能得到相关部门准许,及其最后获得批准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烦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将在初次公布改制方案后,并未传出股东大会通知前,每三十日公布一次本次交易的进展公示,相关信息都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公开网站更新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河北哈工智能智能机器人有限责任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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