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截止到2023年3月10日,包钢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117,497.15亿港元,限售流通股1,390,782.11亿港元,持仓总数2,508,279.26亿港元,占公司总股本的55.02%。此次撤押后,包钢集团共质押贷款企业股票722,500.00亿港元,占其拥有总额28.80%。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通称“企业”)于2023年3月10日收到大股东包头钢铁(集团公司)有限公司(通称“包钢集团”)开具的《进行解除股票质押的函》,了解之而拥有本公司的一部分股权解质押,具体事宜如下所示。
包钢集团预计此次撤押的股权用以后面质押融资,企业将按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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