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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广泰空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2年4月23日举办第七届股东会第二次大会,逐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允许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根据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复购公司已经发行上市的那一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个股,用来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下称“此次复购”)。公司拟用以此次回购的资产总额为rmb4,000万元至8,000万余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2.8元/股,实际回购股份的总数以复购期届满时具体回购的股权总数为标准。此次复购执行时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此次复购计划方案生效日不超过12月。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2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示序号:2022-033)。
现就回购股份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一、截止到上月底的回购股份工作进展
截止到2023年2月28日,企业通过股份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总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658,9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17%;最大卖价为9.84元/股、最少卖价为7.7元/股,付款总额为人民币40,013,382.62元(没有交易手续费)。
截止本公告日,此次复购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回购价格不得超过复购计划中拟订上限。此次复购合乎最新法律法规的需求,合乎设定的回购股份计划方案。
二、别的表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也、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集中竞价交易委托时间段、委托价格合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
1、企业未能以下期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上半年度汇报公示前十个交易日,因特殊情况延迟公示日期,自原预定公示此前十个交易时间开始计算;
(2)企业季度总结报告、年报披露时间、业绩快报公示前十个交易日;
(3)自可能会对我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产生之时或在管理过程中,至依规公布之天内;
(4)证监会要求其他情形。
2、公司在2022年5月31日初次回购股份,初次回购股份客观事实产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至5月30日,企业股票总计交易量为46,108,994股,其25%为11,504,748股。企业2023年2月份每五个交易时间较大回购股份数量为0股,每五个交易时间回购股份的总数都未超出限制总数。
3、企业未能下列股票交易时间开展回购股份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后小时之内;
(3)股价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企业股票当日交易上涨幅度限制价钱。
4、企业后面将依据市场状况在复购时间内继续执行此次复购方案,并将在复购期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关心后面公示,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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