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案子所处诉讼阶段:人民法院已受理/一审已裁定
●企业所处被告方影响力:上诉人/被告人
●受贿金额:公司为上诉人12,000,000元,公司为被告人2,311,480.43元
●会不会对上市公司损益表产生不利影响:由于一部分案子并未开庭审理,暂且不能分辨该起诉对企业今天或过后盈利的实际危害。企业将持续关注案子工作进展,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起诉的相关情况
(一)泉州市鑫洋化工有限公司与江苏省星空电气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022)粤0402民初20514号)
1、案件当事人
上诉人:泉州市鑫洋化工有限公司
被告人:江苏省星空电气有限公司
2、案子基本概况
案子简述:上诉人向被告人供货高纯氨气、六氟化硫、混和气体钢瓶等货品,自2018年7月上诉人配送逐渐至2021年3月期内,被告人托欠付货款,经上诉人数次督促也未果。上诉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广东珠海市香洲区法院提出诉讼,需求被告人付货款、贷款利息、律师代理费总共1,256,978.03元。
工作进展:此案将在2023年3月31日开庭审理。
(二)北京市浩华胜电器设备科研开发有限公司与江苏省星空电气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022)苏1003民初7932号)
1、案件当事人
上诉人:北京市浩华胜电器设备科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人:江苏省星空电气有限公司
2、案子基本概况
案子简述:2017年10月13日,彼此签署合同号是HHXCO779BHYH1710145Y合同,合同总金额22,400元,被告人已付款10,400元,仍欠12,000元。上诉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江苏省扬州市高新园区第一法庭提出诉讼,需求被告人付货款12,000元,诉讼费用、解决费等费用由被告人负责。
工作进展:此案人民法院已经在2022年10月14日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上诉人钱款12,000元,驳回申诉原告方别的要求。
目前为止,此案已经执行过程中。
(三)南京市天之路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与贵州长征天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权确定纠纷案件((2023)苏0104民初1317号)
1、案件当事人
上诉人:贵州长征天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人:南京市天之路国际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2、案子基本概况
案子简述:2017年度,原告与被告进行大宗商品铜料商贸签定好几份《购销合同》,上诉人已按照约定向被告人付款采购款,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被告人尚欠上诉人往来账款12,000,000.00元,其诉讼时效履行合同个人行为因涉嫌严重违约。为讨回剩下采购款,上诉人多次向被告人认为退还,但被告人至今未退还。
现被告人已倒闭,为了维护原告方合法权利,上诉人向江苏南京市秦淮区法院提到破产债权确定纠纷案件起诉,需求确定上诉人对被告人具有债务1,200万余元,此案诉讼费用由被告人负责。
工作进展:此案将在2023年3月13日开庭审理。
(四)安瑞普电气有限公司与北海市星空开关柜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022)桂0502民初4797号)
1、案件当事人
上诉人:安瑞普电气有限公司
被告人:北海市星空开关柜有限责任公司
2、案子基本概况
案子简述:被告人于2019年11月18日与上诉人签署《工业品买卖合同》,原、被告人签署《买卖合同》后,上诉人按照合同约定向被告人交货所有货品,被告人取货后,仅向上诉人付款一部分钱款,对剩下钱款376,430.42元一直没付。上诉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北海市海城区法院提出诉讼,需求确定被告人立即支付上诉人钱款及利息405,360.37元,诉讼费由被告人负责。
工作进展:此案人民法院已经在2022年11月8日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付货款376,430.42元及罚息,诉讼费用3,690由被告人负责。
目前为止,此案已经执行过程中。
(五)卞仁玉等五名中小股东与贵州长征天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虚假陈述义务纠纷案件((2023)黔01民初30-34号)
1、案件当事人
上诉人:卞仁玉等五名中小股东
被告人一:贵州长征天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人二:银河天成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人三:潘琦
2、案子基本概况
案子简述:上诉人就证券虚假陈述义务纠纷一案向贵阳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需求栽定被告人一赔付上诉人项目投资差值损害、佣金损害、合同印花税损害等共计662,381.98元,被告人二、被告人三担负连带赔偿责任,被上诉人担负此案诉讼费用。
工作进展:此案将在2023年5月9日开庭审理。
二、起诉对公司盈利产生的影响以及相关风险防范
由于一部分案子并未开庭审理,暂且不能分辨该起诉对企业今天或过后盈利的实际危害。企业将持续关注案子工作进展,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企业将积极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起诉事项,维护保养公司与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利,并依据案子的工作进展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企业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相关企业信息以企业在相关特定新闻媒体发表的公告为准,烦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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