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3月10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北京丰台育仁大道北3号楼3栋楼公司会议室
(三)列席会议的优先股公司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股权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情况等。
此次股东会由董事会集结,公司董事长王青海老先生组织,选用当场网络投票融合网上投票的形式决议。大会合乎《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与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真实有效。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9人,参加9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董事长助理吴邦富老先生参加了大会;企业一部分高管人员以及公司聘用的记录侓师出席了大会。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有关拟与Cordoba矿业合资企业经营San Matias铜黄金白银新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股东决议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相关说明
1、此次股东会所涉及到的提案均对中小股东独立记票。
2、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然人股东不会有因关联性而要求回避表决的情况。
3、此次股东会提案由参加股东会股东或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之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此次股东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市国枫法律事务所
侓师:吴艳、罗聪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以上二位侓师对此次会议展开了印证,并按规定出示法律意见书,觉得:公司本次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流程合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章制度、行政规章、《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及其此次会议的决议流程和决议结论均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金诚信煤业管理方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11日
● 手机上网公示文档
经公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上报文档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股东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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