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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洛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2年5月5日举办第九届股东会第七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应用自筹资金rmb0.6亿人民币-1.2亿人民币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方法复购一部分公司股权,回购股份价钱不超过人民币9元/股,复购时限为自股东会表决通过回购股份预案生效日12个月。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分别于2022年5月6日、2022年5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34)、《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公示序号:2022-036)。
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企业在复购期内必须在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公布截止到上月底的复购工作进展。现就公司回购股份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
2022年7月5日,企业第一次根据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回购公司股份2,54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最大卖价为7.93元/股,最少卖价为7.81元/股,交易量总额为19,995,805元(没有交易手续费)。
截止到2023年2月28日,企业通过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537,5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最大卖价为7.93元/股,最少卖价为6.37元/股,交易量总额为100,078,331.51元(没有交易手续费)。
此次复购符合公司明确复购计划方案及其最新法律法规的需求。
二、别的表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也、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集中竞价交易委托时间段、委托价格合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有关规定。
1、企业未能以下时间段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上半年度汇报公示前十个交易日,因特殊情况延迟公示日期,自原预定公示此前十个交易时间开始计算;
(2)企业季度总结报告、年报披露时间、业绩快报公示前十个交易日;
(3)自可能会对我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产生之时或在管理过程中,至依规公布之天内;
(4)证监会要求其他情形。
2、企业初次回购股份客观事实产生之时(2022年7月5日)前五个交易时间(2022年6月28日一7月4日)企业股票总计交易量为320,819,900股。企业每五个交易时间回购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初次回购股份客观事实产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时间企业股票总计成交量25%(即80,204,975股)。
3、企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回购股份合乎以下规定:
(1)委托价格不得为企业股票当日交易上涨幅度限制价钱;
(2)禁止在深圳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后小时之内及股价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开展股份回购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规定。
企业将按照设定的回购股份计划方案,后面依据市场状况在复购时间内执行此次复购方案,并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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