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达集团”)的通知,获悉新力达集团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的具体情况
1、股东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2023年3月14日,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1: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23年2月15日届满,徐琦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按照相关规定,其持有的股份自离职之日起锁定6个月。
注2:上表中许珊怡女士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系其高管锁定股。上表中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3、其他说明
(1)上述事项为新力达集团对前期股份质押的解除,不涉及新增质押融资。
(2)新力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即将到期质押股份数为46,24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62.2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11%,融资余额为133,530,000元;未来一年内即将到期(含半年内即将到期)质押股份数为46,24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62.2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11%,融资余额为133,530,000元。新力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股票红利、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力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暂不存在平仓风险,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后续股份质押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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