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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P_[1]为调整后转股价,P_[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Q: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
V: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部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若在上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
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A股股票享有与原A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具体优先配售比例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③按本次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④根据本次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股份;
⑤根据本次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
⑦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本次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出现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拟变更本次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③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④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⑤担保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⑥拟修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⑦拟变更、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变更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⑧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⑨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⑩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公司董事会;
②债券受托管理人;
③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④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7,739.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将以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按上述项目顺序投入,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评级事项
公司聘请的资信评级机构将为本次发行可转债出具资信评级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发行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1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公司对《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进行了修订,形成《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了论证分析,并编制了《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1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公司对前述议案及公告文件中的相关表述进行调整,同步修订形成《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1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现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公司对前述议案及公告文件中的相关表述进行调整,同步修订形成了《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1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现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公司对前述议案及公告文件中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同步修订形成了《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监事会
2023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19 证券简称:湘油泵 公告编号:2023-014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8,358,626.1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公司拟以总股本208,066,462股(扣除股权激励回购股726,336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2,016,615.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67%。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方案的制定同时考虑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等文件的要求,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2022年度,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该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各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19 证券简称:湘油泵 公告编号:2023-015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80人。
7、2021年经审计总收入216,939.1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443.4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9,646.66万元。
8、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8,088.16万元,汽车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9、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10、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
(2)35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人次,行政管理措施4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逸,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凯,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罗跃龙,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复核1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张逸、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凯、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罗跃龙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及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张逸、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凯、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罗跃龙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2023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诚信记录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在2022年度财务、内控审计工作中,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议前,已对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和对公司审计工作的胜任能力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过往的审计中,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审计时间充足,审计人员配备合理,执业能力胜任;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状况;审计意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参与公司财务、内控审计工作的人员有违反相关保密规定的行为。上述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相关审议程序履行充分、恰当,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确定其报酬。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19 证券简称:湘油泵 公告编号:2023-016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相关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情况,考虑公司2023年度正常经营所需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新增融资总额不超过10亿元,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贷款、担保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保理贷款、保证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授信开证、资金业务、贸易融资、项目贷款开立票据及信用证、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
为办理上述有关融资事宜,特授予董事长权限如下:
1、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前述额度内分割、调整向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额度,决定融资的具体条件(如合作金融机构、利率、期限等)并签署相关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2、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相关金融机构要求,以公司合法拥有的财产作为上述融资的抵押物或质押物。
3、授权公司董事长聘请相关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如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就抵押物或质押物的权益价值,开展相关工作。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该等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本融资事项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19 证券简称:湘油泵 公告编号:2023-017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就金融债务
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方便公司下属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进行融资,2023年度,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就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等金融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3亿元。
为办理上述对外担保事宜,特授予董事长权限如下:
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前述额度内分割、调整向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担保业务,决定提供担保的具体条件(如合作金融机构、担保财产、期限等)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衡山齿轮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嘉力机械有限公司、湖南腾智机电有限责任公司、湖南东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和东兴昌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等5家子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下属子公司财务状况如下: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间: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担保范围: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等金融债务提供的对外担保等。最终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此次预计2023年度对外担保是为满足下属子公司的融资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下属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此次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公司对其担保不会影响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担保主要用于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和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项目的开展,提升项目运营及盈利能力。本次担保事项,公司严格执行了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等金融债务提供对外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末,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1、公司对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本金总额16000万元,对外担保本金余额为10200万元(其中,为湖南腾智机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本金余额为9200万元,为衡山齿轮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本金余额为1000万元,上述均无逾期担保情况)。
2、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本金总额5300万元、对外担保本金余额5300万元,为公司为参股公司暨关联方湖南东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综上,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1300万元,对外担保余额为15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48%、9.81%。上述担保仍在有效期内。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19 证券简称:湘油泵 公告编号:2023-018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主要股东及
其关联人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背景
公司控股股东许仲秋及其他股东(罗大志、刘光明、许文慧、许腾等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下简称“公司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自愿无偿为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2022年度,公司作为被担保方的关联担保情况:
(二)交易概述
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2023年度,公司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拟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6亿元。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将根据公司贷款的实际需要,与贷款银行或向公司融资的机构签署担保协议。
上述担保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也不向公司收取担保费。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说明
许仲秋,男,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19.54%的股份,其关联人主要为其配偶刘亚云。
刘光明,男,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0.46%的股份,其关联人主要为其配偶彭晓丽。
罗大志,男,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0.82%的股份,其关联人主要为其配偶赵兰苹。
许文慧,女,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7.73%的股份,其关联人主要为其配偶李鸿。
许腾,男,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0.20%的股份,其关联人主要为其配偶侯彩屏。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上述股东及其关联人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为无偿担保,也无需公司提供任何反担保。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实现银行融资需求,从而有利于公司发展。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就上述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沟通并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独立董事认真审核后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且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担保费,也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不存在侵犯公司利益或其他有损公司利益情形。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3年3月14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许仲秋、刘光明、许文慧、许腾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项关联交易议案。
3、本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19 证券简称:湘油泵 公告编号:2023-024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
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726,336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9.20769元/股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油泵”、“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的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将对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26,336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2月1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2月14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就《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周兵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进行了披露。
2、2022年2月16日,公司在本公司内网刊登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2月16日至2022年2月25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2月2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人员名单公示的审核意见》(公告编号:2022-008)。
3、2022年3月2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2年3月3日披露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根据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未存在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公司于2022年3月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0)。
4、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2年4月7日为授予日,向7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39.68万股,授予价格为12.3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于2022年4月8日披露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5、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为“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2022年营业收入较2021年增长率不低于15%;(2)2022年净利润较2021年增长率不低于15%。”,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后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指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公司2022年审计报告数据,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为1,624,399,929.33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7,926,925.04元。因此,未达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数量及调整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九节“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_[0]×(1+n)
其中:Q_[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派息
公司在发生派息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做调整。
鉴于公司于2022年6月实施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6元(含税),每1股转增0.3股。根据上述公式,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应调整为:
Q=Q_[0]×(1+n)=558,720*(1+0.3)=726,336股
(三)回购价格及调整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九节“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_[0]÷(1+n)
其中:P_[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派息
P=P_[0] -V
其中:P_[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因派息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应不低于股票面值即每股1元。
鉴于公司于2022年6月实施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6元(含税),每1股转增0.3股,根据上述公式,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P=(P_[0]-V)÷(1+n) =(12.33-0.36)÷(1+0.3)=9.20769元/股
(四)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预计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87,878.40元,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创造价值。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原因、数量和价格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相关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原因和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决策程序。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相关事项。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回购数量和价格及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回购数量和价格的事由和方式及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办理相应股份注销、减资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数量和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19 证券简称:湘油泵 公告编号:2023-025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减资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油泵”、“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的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将对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26,336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份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08,792,798股减少至208,066,462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208,792,798元减少为208,066,462元。公司将于回购注销完成后履行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减资程序。
二、需通知债权人的相关信息
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3月16日起45天内(上午9:00-12:0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申报登记地址:湖南省衡东县城关镇衡岳北路69号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电话:0734-5239008
传真:0734-5239008
邮箱:hnjyb@hnjyb.com
特此公告。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19 证券简称:湘油泵 公告编号:2023-026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油泵”、“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相关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情况介绍
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的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将对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26,336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08,792,798元变更208,066,462元,公司总股本将由208,792,798股变更为208,066,462股。
二、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就上述变更事项,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以工商登记部门最终核定为准。除上述部分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19 证券简称:湘油泵 公告编号:2023-027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审议公司2020-2022年度
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公司2020-2022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0-2022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情况
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公司存在短期向株洲易力达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力达”)拆入资金情形,无利息约定,前述年度金额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三、偶发性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补充审议的2020-2022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项下资金拆入款项已全部归还,上述关联交易已履行完毕。
公司与株洲易力达机电有限公司的偶发性关联交易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且未涉及对价,没有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偶发性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四、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公司2020-2022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许仲秋、许文慧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补充审议公司2020-2022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补充审议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且未涉及对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没有且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补充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公司2020-2022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补充审议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且未涉及对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没有且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19 证券简称:湘油泵 公告编号:2023-019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生产经营的需要,与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联营企业等(以下简称“关联方”)发生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厂房租赁等日常交易业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2年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仍需与关联方发生原材料采购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9,634.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实际发生金额为6,069.52万元(不含税金额),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3年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仍需与关联方发生原材料采购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1,934.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其他潜在影响其履约能力的重大情形。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厂房租赁等关联交易,交易事项的定价原则为市场化定价,在此基础上根据比质比价的原则,在同类供应商中确定采购份额,保证公司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有利于扩大销售收入,增加利润空间。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等,有利于扩大采购渠道,降低营业成本并同步加快智能化迭代升级。
为了维护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利益,针对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在业务发生时, 公司与关联方均需签订合同或协议。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公司与各关联 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 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就上述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沟通并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独立董事认真审核后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与关联方之间2022年度已发生的及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所发生的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厂房租赁等关联交易。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许仲秋、许文慧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项关联交易议案,并决定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19 证券简称:湘油泵 公告编号:2023-020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下转B5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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