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230,171,76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立足于全球高端产业价值链,为消费电子、通讯和新能源领域的世界知名客户提供功能性器件、精密结构件及其产品的设计、研发、材料选型、产品试制和测试、批量生产等高附加值的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公司致力于通过研发创新及智能化搭建企业核心竞争力、成为客户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之一。
公司凭借长期积累的技术研发优势、丰富的生产经验、创新的生产工艺、高精密与高品质的产品及快速响应能力,以协同创新的方式积极参与客户的产品创新,产品已广泛应用于手机、计算机、智能穿戴设备、5G通讯设备,新能源领域等产品及其组件中。
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不断优化精密模具设计、持续改进生产设备,创新工艺流程,提高了产品的质量和效率,推动了公司可持续发展。
在消费电子及通信领域,公司基于技术能力构建客户结构高端化的同时产品多元化,整体业务稳定发展。
在新能源领域,公司专注创新、精益求精所搭建的竞争力为企业开展新业务打下了扎实的基础,报告期内,根据新产品的打样、测试及小批量生产进度,公司就团队、产能进行了前瞻性布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3-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75,715,709.59 元,按《公司章程》规定,以2022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7,571,570.96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97,255,878.18元,扣除分配的2021年度现金股利35,168,533.20元,截止本公告日,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0,231,483.81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优化公司股本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状况,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202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如下:
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230,171,765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9,051,529.5元(含税),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5.78%。
自2022年12月31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转增金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及合规性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在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以上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
(三) 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公司所在行业处于不断发展中,基于公司经营与投资计划并充分考虑投资者回报,公司本次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匹配公司的成长需求。
二、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 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 备查文件
(一)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3-036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度,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不断规范公司运营,推动了公司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董事会2022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2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自创立以来,一直秉持着稳健务实的发展理念,踏踏实实地实现着每一个战略目标,相较上市之初的2018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了309.15%。
2022年,由于受到地缘政治风险等因素的影响,全球消费电子行业市场需求出现疲软,面对复杂变幻的市场形势,公司积极推进业务优化,强化公司核心产品的技术能力,不断提升产品品质和服务水平,向高端产业链延伸。同时拓展通信、新能源等领域的新业务,在过去一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保持了良好的增长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547,759,171.8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9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3,032,929.6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17.43%。
(一) 创新驱动、市场开拓助力业绩增长
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不断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加强与客户的深入沟通和合作,了解客户的需求和反馈,并针对性地提供产品和服务。公司在过去一年中保持了良好的增长态势,实现了营业收入的增长和利润的提升。同时公司不断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性能,以及优化快速反应能力,增强了客户忠诚度和口碑。
在市场开拓方面,通过多种渠道获取市场信息,了解客户需求,为公司制定合适的战略方案提供有力的依据。
(二) 持续研发投入引领技术、提升产品竞争力
作为一家以技术驱动为核心的企业,公司向来重视研发投入。通过深入了解市场需求和技术趋势,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公司不断加强内部研发和外部合作,以确保产品创新和技术领先地位,为客户提供更加便捷和高效的服务。
2022年,为了扩大公司的技术优势和优化产品结构,公司进一步加大了研发投入,总研发支出超过了7,120万元,研发项目超过了31个,申请的专利数量也有了显著增长。在报告期内,公司自主研发的智能AOI检测设备被投入使用,这极大提升了公司产品生产自动化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通过不断投入研发资源,公司加强了核心竞争力并巩固了技术领域的优势,从而进一步巩固了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盈利能力。
(三) 抓住机遇拓展产业,助力产能提升
为了全面满足客户的需求,切实提升公司产能,提升生产效率,报告期内公司加快了工程项目建设以及机器设备智能化升级,并全面提升了生产环境。2022年度“昆山市毛许路电子材料及器件、结构件产业化项目(一期)”厂房部分已投入使用,昆山(二期)厂房的基本建设已完成,将于2023年投入使用。同时为了发挥公司在华南地区的集群优势,子公司在惠州市购买的50,452平方米工业用地用于新建生产基地已开始动工建设。厂房持续投入及设备的不断智能化升级,切实舒缓了公司的产能压力,有力地支持了公司在技术、品质和服务方面的升级和提升。
(四) 积极推进新能源产业布局,助力碳中和可持续发展
随着全球能源转型的加速,新能源产业已经成为了未来经济发展的关键领域。在这种背景下,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持续推进新能源产业布局,为实现碳中和、碳达峰目标做出积极贡献。2022年度公司加大了在新能源领域的研发投入,积极探索新产品、新解决方案,不断提升技术含量和创新能力。公司在多个领域展开布局,包括储能等领域,已获得新能源领域知名品牌公司的认可,与多家国际知名企业进行商务与项目洽谈,并对产能进行了战略布局,为全面推动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 注重人才培养与引进,股权激励提升企业竞争力
人才是公司的财富,只有拥有高素质、高技能、执行力强的人才,企业才能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实现长远发展。在业务快速增长的需求下,公司制定了多方位的培训计划,以培养专业性强、符合企业核心价值观的创新型人才。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人才渠道,公司加大储备力度和持续引入行业内高尖精专家,强化骨干技术人才培养,以注入动力为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打造创新型、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梯队。
吸引和留住人才至关重要,在人才激励方面,公司在报告期内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并预留部分股票,为高端优秀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及广阔的事业发展平台,促进公司与员工的共同成长。
(六) 强化管控防范风险,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公司坚持以管理模式创新为抓手,深入推进精细化管理建设,着力提升公司经营管理质量和水平,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报告期内全面推进MES、ERP、OA等多系统的整合,帮助公司完善预警机制,通过简化流程、减少错误和提高对业务运营的可见性来提高运营效率。
同时公司注重内部流程优化,降低企业成本,在成本控制方面,公司通过优化采购流程、加强供应链管理、推进生产智能化、自动化、加强余料的利用,提高材料的利用率等多种措施,有效控制了企业成本,并提升了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 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5次会议,对公司经营发展重点事项进行审议,履行了董事会的决策管理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二)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2年,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工作细则勤勉履职,通过发挥专业优势,恪尽职守地为董事会提供决策支持。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以及内部审计工作的季度计划与总结,就审计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沟通及建议,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保证内部审计制度落实优化;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对公司2022年度的中层人才储备及各级人力梯队建设进行了布局规划,为独立董事胡友春先生辞任后筛选并提名新的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公司激励及约束机制事项;战略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对外投资等重要发展举措,为公司扩大业务布局的价值度、操作性做出了科学考量及判断。
(三)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2年,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徐彩英女士,曹征先生、毛基业先生以及辞任独立董事胡友春先生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以保证公司整体利益为出发点,通过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及管理经验,勤勉尽责地参与公司日常经营决策以及内控制度执行的工作,对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立、审慎的意见,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决议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4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共2项议题;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共16项议题;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1项议题;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项议题。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审议〈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议案》,共4项议题。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内容。
(五) 信息披露工作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各项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的信息披露工作,并通过保证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及透明度有效维护了投资者的知情权,未出现应披露未披露的情形。同时,公司及时登记并报备了各类重大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督促并约束相关人士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公司高度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通过证券部热线、邮箱、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组织现场调研及网络说明会等多种形式与投资者保持互动,在合规前提下为社会公众充分了解公司经营信息,以此保障投资者的知悉权、聆听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高效沟通。
三、 2023年董事会主要工作
2023年,全球经济将面临着较强的下行压力,各行业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同时,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为消费电子、通讯和新能源等行业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作为行业中的一员,公司将积极迎接挑战,加强技术创新和精细化管理,拓展市场、以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在市场上立足并实现发展壮大。
(一) 拓展业务领域
公司将聚焦于功能性器件和精密结构件及其产品的研发和生产,不断提高产品品质和技术水平,以满足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同时,将深化与现有客户的合作关系,积极挖掘潜在的业务机会,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的解决方案和优质的服务。
公司将加大在新能源等新兴领域的投入和业务拓展,抓住市场机遇,掌握行业发展趋势,推出更多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和服务,为客户创造更大的价值。我们致力于成为以卓越的品质、先进的技术和优质的服务、为客户提供持久价值的合作伙伴。
(二) 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为了加快公司的发展步伐,公司将进一步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将加大在研发和生产设备方面的投入,引进更为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效率,从而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 加大技术研发
技术创新是消费电子行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在未来的发展中,公司将加大在技术研发方面的投入,不断推出更为先进的生产工艺和创新的产品。将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研发技术和人才,加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提高公司的技术研发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四) 精细化管理
精细化管理是企业长期发展的重要保障。在未来的发展中,将加强对公司内部管理的优化和升级,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和流程。同时公司将更加注重员工的培训和提升,不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质量,加强对公司的财务管理和成本控制,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五) 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至关重要。在未来的发展中,公司将加强对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及时公布公司的财务信息和业务情况,让投资者能够更好地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计划,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和认同度。同时,公司加强对治理结构的监督和改善,提高公司的治理能力和透明度,为股东提供更为稳定和安全的投资环境。
董事会相信,在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未来一定会取得更为辉煌的业绩,为客户提供更为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为全体股东带来长期良好回报,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3-037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监管机构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通过列席和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通过审阅定期报告并听取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内控建设等情况,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现将公司监事会2022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2年度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总共召开10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成员共现场出席股东大会5次,现场列席董事会会议15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11次。
(一) 2022年1月21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共3项议案。
(二) 2022年2月21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部分房产土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共18项议案。
(三) 2022年3月21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1项议案。
(四) 2022年4月26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1项议案。
(五) 2022年7月28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共1项议案。
(六) 2022年8月22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共2项议案。
(七) 2022年9月27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议案》4项议案。
(八) 2022年10月17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项议案。
(九) 2022年10月27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1项议案。
(十) 2022年11月30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2项议案。
二、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 监督公司依法运作
2022年,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历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事项等进行了监督,公司董事会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权限合法地行使职权,依法运作,建立完善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决策程序。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并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决策合理,工作负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大会决定的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对2022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三) 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良好。公司不存在超越权限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合法、合规。
(四) 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总体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五) 监督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关联交易的额度在公司权力机构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客观、公正、公平,不存在内幕交易,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 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 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除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外,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到本年度期末未结清的对外担保,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无担保债务逾期情况。
(八) 利润分配情况
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结合公司年度的经营情况,对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监督,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九) 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拓展工作思路,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加强对监管规则的培训学习,提高监事的专业能力,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以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3-038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战略规划并参照行业水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相关规章制度为依托,制定了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 本议案适用对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本议案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 薪酬标准:
1. 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非独立董事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公司及个人的业绩达成等情况发放。
2. 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薪酬为人民币4.00万元/年(税前)的固定薪酬制,薪酬按月发放。
3. 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4.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其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2022年公司的业绩达成情况以及个人业绩等情况发放。
(四) 其他说明:
1.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 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 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对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讨论及制定,通过了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备查文件
(一)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3-039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
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恒铭达”或“公司”) 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关联董事荆京平、荆世平、荆天平、夏琛、陈荆怡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
一、 日常关联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苏州恒铭达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恒铭达”)、深圳市华阳通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阳通”)与关联自然人荆京平及其控制下的关联法人恒铭达包装材料(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包材”)合计发生金额634.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3年,根据公司经营需要,苏州恒铭达、惠州恒铭达、深圳华阳通、惠州华阳通预计与昆山包材、以及关联自然人荆京平及其控制下的关联法人惠州包材、关联法人广东晟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睿新材料”)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1,730.00万元。
(二)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根据经营需要,苏州恒铭达、全资子公司惠州恒铭、深圳华阳通于2022年与关联方惠州包材、荆京平发生日常关联交易634.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三) 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上年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1,73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自然人一
姓名:荆京平
关联关系:荆京平持有公司7,704,24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35%,任职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二) 关联自然人二
姓名:陈荆怡
关联关系:陈荆怡未持有公司股票,任职公司董事。
(三) 关联自然人三
姓名:荆世平
关联关系:荆世平持有公司68,764,51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9.88%,任职公司董事长。
(四) 关联法人一:恒铭达包装材料(惠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荆京平
注册资本:1359.870234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纸制品制造;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品销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药品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眼镜制造;货物进出口;五金产品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惠州市惠阳经济开发区沿河路地段(厂房)
关联关系:惠州包材为关联自然人荆京平100%持股的公司
关联方财务数据:2022年度营业收入3,003.47万元,净利润203.89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846.63万元,净资产2,234.35万元《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五) 关联法人二:昆山恒铭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新祥
注册资本:1000万港元
主营业务:生产电脑条形码、吊牌,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销售自产产品;自有房屋租赁。(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
关联关系:昆山包材为关联自然人荆世平所控制的弘丰发展有限公司100%持股的公司。
关联方财务数据:2022年度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30.74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848.69万元,净资产4863.44万元《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六) 关联法人三:广东晟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金霖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用口罩生产;药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惠州市惠阳经济开发区沿河路地段(厂房)
关联关系:晟睿新材料为关联自然人陈荆怡持股25%的公司
关联方财务数据:晟睿新材料于2022年2月设立,暂无相应数据。
(七) 履约能力
荆京平、陈荆怡及荆世平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惠州包材、昆山包材、晟睿新材料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实体,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 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等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
(二) 关联交易协议
关联交易协议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助于保持公司经营稳定,具有商业合理性。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惠州恒铭达、深圳华阳通、惠州华阳通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及惠州恒铭达的独立性。
五、 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二)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 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 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披露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六、 备查文件
(一)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3-040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铭达”)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尚须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业水平良好,熟悉公司业务,作为公司2022年度聘任的审计机构,于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恪守职业道德,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了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与其签订聘任合同,决定其报酬和相关事项。
二、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业务收入、2022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收费总额尚未审计结束,故仍然按照审计机构提供的2021年业务数据进行披露;除前述之外上述其他基本信息均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情况。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本期拟定审计费用80万元,系公司根据自身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人员投入等标准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上期审计费用7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增加了10万元。
三、 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专业的审计能力及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能够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审计服务,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三) 独立董事意见
1. 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 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本议案尚须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签订聘任合同,决定其报酬和相关事项。
四、 备查文件
(一)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五)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六)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3-041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申请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于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等), 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授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备查文件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3-043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子公司比例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铭达”)于2022年6月在北京设立子公司北京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恒铭达”),其中公司持股50%,中科欧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欧华”)持股50%。现公司拟将北京恒铭达的股权变更为公司持股60%,中科欧华持股40%。
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子公司比例变更的议案》。本次子公司对外投资比例变更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的批准。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造甲街南里11号楼11-3幢1层10833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光学仪器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塑料制品销售;模具销售;合成材料
(下转B82版)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