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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法人股东):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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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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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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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 投票代码:362947
(二) 投票简称:铭达投票
(三)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股东大会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四)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 对全体非累积投票议案,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非累积投票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2. 对单项非累积投票议案(提案1.00至19.00),可在“表决意见”下面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3.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3年4月6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6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3-030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4日发出,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进行表决,由监事会主席黄淮明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一致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同意通过并对外报出《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情况进行内部控制。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内容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22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业绩成果,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民的利益,同意通过此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行为,审议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行使职权,监督公司治理工作,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监事会一致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盈利水平及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分工及履行职务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2年期间,公司与关联方实际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总金额未超过相关预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2023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公司不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监事会同意通过此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 审议《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并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黄淮明先生为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决议通过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3-035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61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37.800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72元,共计募集资金56,867.62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420.5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3,447.0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819.95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2,627.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9〕第3-00002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41.293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10元,共计募集资金35,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9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4,61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0.80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4,509.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452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作废,2019年9月30日,与子公司惠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9年9月5日,与子公司惠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8月16日,作为第二次募集资金账户,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兴业银行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有限公司行昆山分行、农业银行巴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0个募集资金专户、8个理财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
单位:人民币元
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子材料与器件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电子材料与器件升级扩产”的实施地点由“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变更为“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昆山市巴城镇毛许路路段”,并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招拍挂方式购买昆山市巴城镇毛许路路段工业用地用于建设募投项目。
本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募投项目“电子材料与器件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电子材料与器件升级扩产”的实施主体由“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惠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增加惠州市惠阳经济开发区沿河路地段(厂房)。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19年2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电子材料与器件升级及产业化项目一现有生产车间技改”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375,724.73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9〕第3-00027号)。以上资金于2019年3月18日置换完毕。
4.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期限自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2020年2月10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期限自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了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实际资金安排,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期限自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2022年2月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实际资金安排,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实际余额为37,100.00万元。
5.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2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1年1月31日改为2022年1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建设发展用地不断扩张,基于业务布局统筹考虑,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进行了优化调整。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优化后,其位于巴城镇毛许路路段的募投项目实施用地取得时间晚于预期,使得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较原有规划相对较慢;项目建设和投入等各方面均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制约因素的影响,募投项目施工进度有所延缓,实施进度未能达到预期。
本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由2022年1月31日延期至2022年7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建设发展用地不断扩张,基于业务布局统筹考虑,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进行了优化调整。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优化后,其位于巴城镇毛许路路段的募投项目实施用地取得时间晚于预期,使得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较原有规划相对较慢;项目建设和投入等各方面均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制约的影响,募投项目施工进度有所延缓,实施进度未能达到预期。
本公司于2022年7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由2022年7月31日延期至2022年10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主要系项目建设和投入等各方面均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制约,募投项目施工进度有所延缓,实施进度未能达到预期。
本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项目实施主体和募投项目用途不发生变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2年10月31日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2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主要系项目建设和投入等各方面均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制约,募投项目施工进度有所延缓,实施进度未能达到预期。
6.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为提升募集资金管理效率,公司拟将原华夏银行昆山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459000000536740)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转入华夏银行昆山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459000000563785),并注销上述原华夏银行昆山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账号12459000000536740账户已注销,账号12459000000563785账户已启用,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已签订。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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