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压大容量薄膜电容器扩产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起止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2023年4月15日。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 2022年3月2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号)。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20,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3年3月15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已归还完毕,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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