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刘志坚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公司控股股东刘志坚先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8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92%。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刘志坚先生关于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函告,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高1%的具体情况
二、其他说明
(一)上述减持股份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上述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持股明细;
2、股东刘志坚先生出具的大宗交易减持交易单。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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