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3月15日,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经审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