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郁、张魁及其一致行动人云南吉信泰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以及因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郁、张魁及其一致行动人云南吉信泰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吉信泰富”)(以下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因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权益变动比例累计达到5%。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87号)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26,702,269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公司总股本由430,618,755股增加至457,321,024股。
2、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8,687,02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29.88%。
2021年4月28日至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比例为3.43%;因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份比例被动稀释1.57%。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持股比例减少5.00%,具体明细如下:
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比例为3.43%,主动减持明细如下:
注: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变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