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微信方式发出,于 2023年3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五名董事全部参与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剑秋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出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简历附后。
张剑秋先生专业能力、从业经历均符合董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张剑秋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76,275股;担任实际控制人杭州日报报业集团党委委员,控股股东杭州日报报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不存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 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高坚强、毛巍、邵双平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专业能力、从业经历均符合董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高坚强持有本公司股票77,700股,毛巍、邵双平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高坚强、邵双平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毛巍担任实际控制人杭报集团的经管办主任;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不存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提名委员会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鉴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日常生产运营的需要,预计2023年将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先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交易对手方有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张剑秋因在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处任职,属于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四、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16日
附:董事长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长简历:
张剑秋先生,1972年出生,硕士,主任编辑,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曾任杭报集团发行中心主任,每日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杭报集团编委,每日商报社社长,杭州每日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兼董事长,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任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4月至今,任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7年9月至今,任杭州日报报业集团党委委员;2021年7月至今,任杭州日报报业集团副总经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坚强先生,1987年生,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曾先后任职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及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2月至今,任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年1月至今,任浙江华媒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9年4月至今,任华媒控股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任杭州市企业上市与并购促进会秘书长、浙江上市公司协会董秘常委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高坚强先生曾多次荣获新财富金牌董秘、浙江省上市公司优秀董秘、上市公司投关天马奖优秀董秘等荣誉。
毛巍先生,1973年生,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2016年3月至今,任杭报集团经管办主任。
邵双平先生,1973年生,大专,助理编辑,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2013年11月至2019年7月,担任杭州日报传媒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9年7月至今,担任杭州日报传媒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3-005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日常生产运营的需要,本公司与关联方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2023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3年度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25,425万元。关联董事张剑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都市快报社和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元
(三)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信用良好,履约能力强,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基本不可能形成坏账。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依据、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1、根据采编与经营两分开的行业政策要求,杭州日报传媒有限公司、杭州每日传媒有限公司、浙江都市快报控股有限公司、杭州城乡导报传媒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杭州余杭晨报传媒有限公司)、杭州都市周报传媒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日报传媒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日报传媒有限公司与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社)及下属报社签署《授权经营协议》、《收入分成协议》。2020年8月27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杭州余杭晨报传媒有限公司拟托管的议案》,托管事务实施后,晨报传媒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此,《授权经营协议》、《收入分成协议》的有关主体为:日报传媒、都快控股、每日传媒、萧报传媒、富报传媒。具体收入分成方式和比例如下表:
授权经营和收入分成的价款根据上述协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经营情况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上述协议的约定执行。
2、关联企业间广告经营,依据杭州市域内同类型媒体之市场公允价,按公司委托社会广告中介公司之代理价折扣测算。
3、其余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 授权经营与收入分成相关的关联交易已签署《授权经营协议》、《收入分成协议》,详见公司于2014年11月29日披露的《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版)》。同时,2016年,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四次会议和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签署了《收入分成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固定采编费用进行了调整,详见2016-021号、2016-029号公告。2019年,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签署了《收入分成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对纳入收入分成的收入范围进行了调整,详见2019-037号公告。2020年,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签署了《〈收入分成协议〉之补充协议(三)》,对都快控股、每日传媒公司对应的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作了变更,详见2020-038号公告。
2、 其余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将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均为生产经营所必须,并持续进行的关联交易事项,对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因行业政策特殊性的原因,收入分成按照《收入分成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定价,其余关联交易按一般商业原则定价,按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地进行,维护了各方的利益。该项关联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曹国熊、章丰、傅怀全事前认可上述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得到了我们的事先认可。
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所必需的持续性业务,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其中收入分成系根据《授权经营协议》、《收入分成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确定,其他关联交易参照市场化原则定价,价格公允、合理,所有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3、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3-006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3日(星期一)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和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4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3年4月3日9:15一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2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1929号万和国际7幢2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以上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004号《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05号《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等相关公告。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请到以上媒体查询。
特别提示:
1、提案1《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将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提案2《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3、股东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都市快报社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前述股东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提案2回避表决,公司已在2023-005号《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中对回避表决的情形进行了披露。前述股东可以在其他股东对提案表示明确投票意见的书面授权的前提下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4、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材料: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2。
2、登记时间:2023年3月30日、3月31日9:30一11:30,14:00一17:00
3、登记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1929号万和国际7幢24楼
4、登记方式:拟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到公司登记地点,或邮寄、传真的方式凭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不按本通知要求时间进行登记的,公司不能保证其获得会议资料和现场表决票)。
5、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6、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1-85098807 0571-85155005-8807(传真)
电子邮箱:ir000607@000607.cn
7、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1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607
2、 投票简称:“华媒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可以为: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4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4月3日9:15一15: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代理人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 委托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如下:
三、如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__是□
__否□__有权按照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的空格内划“√”,其余空格保留空白;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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