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16日下午2:45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永红先生。
(五)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69人,代表股份265,048,3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544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5人,代表股份数为224,792,9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60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54人,代表股份数为40,255,3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42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六)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254,267,4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325%;反对10,702,8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81%;弃权7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4%。该项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078,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482%;反对10,702,8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096%;弃权7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2%。
1.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254,265,0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316%;反对10,711,5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14%;弃权7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1%。该项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076,2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439%;反对10,711,5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254%;弃权7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7%。
1.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254,254,5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276%;反对10,722,0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53%;弃权7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1%。该项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065,7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247%;反对10,722,0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446%;弃权7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7%。
1.0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254,251,4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265%;反对10,725,1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65%;弃权7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1%。该项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062,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191%;反对10,725,1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502%;弃权7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7%。
1.0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254,259,8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296%;反对10,778,6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67%;弃权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该项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071,0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344%;反对10,778,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478%;弃权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9%。
1.06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254,262,4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306%;反对10,705,8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92%;弃权8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2%。该项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073,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391%;反对10,705,8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151%;弃权8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8%。
1.07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254,267,0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323%;反对10,688,5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27%;弃权9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该项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078,2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475%;反对10,688,5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835%;弃权9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0%。
1.08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254,254,2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275%;反对10,721,2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50%;弃权7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5%。该项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065,4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242%;反对10,721,2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431%;弃权7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7%。
1.0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254,252,1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267%;反对10,718,7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41%;弃权7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2%。该项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063,3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203%;反对10,718,7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386%;弃权7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1%。
1.10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254,251,4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265%;反对10,709,3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05%;弃权8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0%。该项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062,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191%;反对10,709,3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214%;弃权8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5%。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4,251,4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265%;反对10,727,7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75%;弃权6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1%。该项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062,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191%;反对10,727,7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550%;弃权6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4,251,4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265%;反对10,727,7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75%;弃权6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1%。该项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062,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191%;反对10,727,7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550%;弃权6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0%。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4,251,4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265%;反对10,721,6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52%;弃权7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4%。该项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062,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191%;反对10,721,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439%;弃权7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杨雪、楼文婷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17 证券简称:众生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8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
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众生药业”)分别于2022年2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3月1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众生药业A股普通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2日、2022年3月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当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时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将于2023年3月17日届满,后续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在2022年年度报告出具后确定公司及个人是否达到解锁要求,再根据相关规定对标的股票进行处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2022年3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570.0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3月17日非交易过户至“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0.70%。
本员工持股计划项下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分批解锁,第一个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完成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满12个月后,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项下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总数的40%。
截至2023年3月17日,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本期拟解锁2,28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8%,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待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出具后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二、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要求及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注:上述“营业收入”为以母公司众生药业及子公司广东众生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先强药业有限公司、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益康药业有限公司、广东前景眼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市众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合并范围的营业收入。
上述“净利润”为扣除因本员工持股计划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后,以母公司众生药业及子公司广东众生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先强药业有限公司、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益康药业有限公司、广东前景眼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市众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合并范围的净利润。
若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所有持有人对应该批次的持股计划份额取消,员工持股计划在锁定期届满后出售其持有的对应批次全部标的股票所获得的资金归属于公司,公司扣除该部分现金分红款(如有)后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额。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各考核等级对应的持有人最终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具体如下:
(二)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持有人只有在上一年度公司达到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以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前提下,才可解锁,持有人当期实际解锁标的股票权益数量=持有人当期计划解锁标的股票权益数量×个人层面绩效考评结果对应的比例(N)。
若持有人实际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小于计划解锁数量,剩余超出部分的标的股票权益由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获得的资金归公司所有,公司在扣除该部分现金分红款(如有)后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额。
后续待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出具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确定公司及个人是否达到本持股计划的解锁要求,再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标的股票进行处置。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六年,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公司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4、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即将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17 证券简称:众生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7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一类创新药ZSP1273片
完成Ⅲ期临床试验全部病例数入组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2023年3月15日,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众生睿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生睿创”)组织开展的用于治疗成人单纯性甲型流感的一类创新药物ZSP1273片Ⅲ期临床研究,已经按临床方案要求,完成全部病例数入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ZSP1273片项目信息
ZSP1273片是具有明确作用机制和全球自主知识产权的一类创新药物,临床上拟用于甲型流感及人禽流感的预防和治疗,是国内首个获批临床试验的治疗甲型流感的小分子 RNA 聚合酶抑制剂。临床前研究结果表明,ZSP1273对多种甲型流感病毒的抑制能力明显优于同靶点化合物以及神经氨酸酶抑制剂奥司他韦,并且对于奥司他韦耐药的病毒株、巴洛沙韦耐药的病毒株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株均具有很强的抑制作用,已完成的Ⅱ期临床研究结果提示,ZSP1273 600 mg QD较安慰剂组能够显著缩短流感七项症状缓解时间和缩短发热时间,并能快速降低和清除体内流感病毒,且安全性耐受性良好,有望为解决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提供新的治疗选择。
ZSP1273片治疗成人单纯性甲型流感的随机、双盲、安慰剂或奥司他韦对照的Ⅲ期临床研究,试验设ZSP1273片600 mg QD组、奥司他韦胶囊75 mg BID和安慰剂组,共给药5天,观察21天,在全国80余家中心开展。自项目启动以来,众生睿创在组长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和主要研究者的带领和指导下,积极推进临床开发进程。研究拟入组744例,实际入组750例。
ZSP1273片Ⅲ期临床试验完成入组,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众生睿创将继续与各合作方加强沟通和协调,高效、科学推进项目进程,抓紧时间做好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工作。
二、风险提示
ZSP1273项目能否获批上市以及获批上市的时间、上市后的生产和销售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暂不构成重大影响。
鉴于甲型流感病毒具有季节性、区域性、流行性和突变性特点,Ⅲ期临床试验存在不达预期的风险,ZSP1273项目的审评和审批的结果以及未来产品市场竞争格局都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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