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内容概要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收到控股股东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的告知函,国资公司自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3月1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1,62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99%,具体情况如下:
二、基本情况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国资公司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2、国资公司严格遵守此前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