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24日、2022年11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事项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25日、2022年11月1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前赎回的情况
2022年11月14日,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认购单位可转让大额存单,金额2,000万元,投资理财期限为2022.11.14至2025.11.14,单位可转让大额存单为三年期,期间可随时转让。公司持有该产品的存续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
上述理财产品已提前赎回,本金2,000万元及收益21.01万元已全额存入募集资金专户。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含本次公告所涉及的现金管理情况):
【注】单位可转让大额存单为三年期,期间可随时转让。公司持有该类产品的存续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6,000万元,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范围和使用期限。
三、备查文件
本次募集资金赎回的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