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5%以上股东李耀武、股东孟少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持有本公司股份20,720,07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23%)的股东李耀武先生,计划自2022年12月12日起至2023年3月10日止,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9%);持有本公司股份16,900,3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08%)的股东孟少新先生,计划自2022年12月12日起至2023年3月10日止,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32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公司于2023年2月2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孟少新先生于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73,500股,减持比例为0.09%。本次股份变动后,孟少新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626,8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期间已经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相关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首发前取得的股份及首发后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若出现总数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均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中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上述减持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