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银行金管家弘利债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2012年3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批准[2012]368号文审批开设,自2012年7月9日逐渐募资,于2012年8月3日完毕募资工作中,并且于2012年8月9日宣告成立。管理方法人为因素广发银行证券资产管理(广东省)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工商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员依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对该集合计划展开了公募化更新改造,证监会审签《关于准予广发金管家弘利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回函》(机构部函[2022]1365号),准许本集合计划进行修改。
2023年3月1日,管理员于企业网站发布《广发金管家弘利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公告》,本集合计划变动后产品运作模式、申赎、项目投资、花费、信息公开等方面均出现了较大变化,并相对应修订本集合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等有关法律条文。此次合同的变更自2023年3月20日起起效。
自2023年3月20日起,“广发银行金管家弘利债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宣布改名为“广发资管弘利3月翻转拥有纯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广发资管弘利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广发资管弘利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和《广发资管弘利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宣布起效,原《广发金管家弘利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广发金管家弘利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广发金管家弘利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广发金管家弘利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与此同时无效。本集合计划合同相对人将根据《广发资管弘利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具有支配权并先诉抗辩权。
重要提醒
1、管理员报请投资人留意,《广发资管弘利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广发资管弘利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和《广发资管弘利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条文已经在管理方法人网站公布,请股民尽量认真阅读。
2、如有疑问,烦请打电话或登陆管理方法人网站掌握有关情况,热线电话:(020)95575,企业官网:www.gfam.com.cn。
特此公告。
广发银行证券资产管理(广东省)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3月20日
广发资管弘利3月翻转拥有纯债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
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广发资管弘利3月翻转拥有纯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全篇和募集说明书全篇于2023年3月20日在企业官网[www.gfam.com.cn]和证监会股票基金电子器件公布网址(http://eid.csrc.gov.cn/fund)公布,供股民查看。如有疑问拨打我们公司客服热线(020-95575)资询。
本集合计划管理员服务承诺以诚实信用原则、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应用集合计划财产,但是不确保本集合计划一定赢利,也不会确保最少盈利。请深入了解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谨慎作出投入确定。
特此公告。
广发银行证券资产管理(广东省)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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