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截至2023年4月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50,000.00万元全部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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