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公司)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大股东包头钢铁(集团公司)有限公司〔下称攀钢(集团公司)企业〕持有公司1,331,700,569股股权,占公司股权总量的36.84%。此次股权撤押及再质押贷款后,其持有公司股权总计质押贷款数量达到300,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量的22.53%,占公司股权总量的8.30%。
2023年4月7日,公司收到大股东攀钢(集团公司)企业发送的《关于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北方稀土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函》,其将持有的一部分公司股权与受托人中国进出口银行内蒙古自治支行在我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了证劵质押登记消除及股份质押登记。详细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质
攀钢(集团公司)公司本次解质的那一部分公司股权将主要用于其后面质押贷款,详细下面。
二、上市公司股份质押贷款
(一)此次股份质押基本概况
(二)以上质押股份不会有被用于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宜的贷款担保或其它确保用途情况。
(三)公司股东总计质押股份状况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攀钢(集团公司)企业总计质押贷款公司股权情况如下:
(四)股份质押说明
攀钢(集团公司)公司本次撤押及再质押贷款的公司股权均是无尽售标准流通股本。其此次质押贷款用以向其分公司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其此次质押贷款及总计质押贷款的公司股权现在还没有平仓风险,如出现平仓风险,攀钢(集团公司)企业将根据受托人的需求增加质押股票或受托人承认的贷款担保。此次质押贷款不会产生攀钢(集团公司)企业高管增持公司股权。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公司)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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