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行股东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一、此次股权无偿划转状况简述
中信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称“行内”)于2022年6月22日接到行内大股东我国中信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通称“中信银行比较有限”)通告,中信银行比较有限将给中国中信银行金融业集团有限公司(通称“中信银行金控”)无偿划转其持有的行内A股股权28,938,928,294股和H股股权2,468,064,479股,总计31,406,992,773股股权,占行内总股本的64.18%(通称“此次股权无偿划转”),并已经在2022年6月22日与中信银行金控各自签订了有关无偿划转行内A股股权、H股股份的无偿划转协议书。此次股权无偿划转结束后,行内大股东会由中信银行比较有限调整为中信银行金控,行内控股股东未产生变化,仍然是中国中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称“中国信达”)。
2022年11月,中行银保监会(通称“中国银监会”)出示《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中信银行股权变更及有关股东资格的批复》(银保监局复﹝2022﹞794号),允许中信银行比较有限向中信银行金控无偿划转中信比较有限所持有的行内31,406,992,773股股权。
行内已分别在2022年6月23日和2022年11月8日发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变更获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公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收购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的法律意见书》等有关公示,分别于2022年12月8日、2023年1月7日、2023年2月8日和2023年3月8日发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无偿划转暨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
二、此次股权无偿划转工作进展
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有关规定:“收购方在收购报告书公示后30日内仍没完成有关股权过户手续的,应当及时做出公示,说明原因;在没完成有关股份过户期内,理应每过30日公示有关股份过户申请办理工作进展。”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此次股权无偿划转已经获得海内外监管部门的准许,正在推进有关交收工作中,未完成股份过户。
行内将持续关注此次股权无偿划转事项进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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