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18版)
2、激励对象辞职的,包含主动离职、因公司辞退员工而辞职、劳动合同书或是聘用协议期满不会续签、商议解除劳动关系或是聘用协议等,自辞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得授但还没有所属的员工持股计划不可所属,并废止无效。激励对象辞职之前需要向领导付款结束已所属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到的个税。
3、激励对象根据国家法规和公司制度正常的离休(含退休之后重新聘用到企业就职或者以别的方式再为企业提供劳动服务),遵循保密义务但未有任何的损害公司利益违法行为的,其获授的员工持股计划继续有效并仍按照本激励计划所规定的程序流程申请办理所属。产生本款上述情况后,激励对象无个人考核的,其个人考核标准不会再列入所属标准;有个人考核的,其个人考核仍然是员工持股计划所属条件之一。激励对象因离休而不在企业就职或是再次提供服务,在退休前需付款结束员工持股计划已所属一部分个税的。
4、激励对象因丧失劳动力而辞职,需分下列这两种情况解决:
(1)当激励对象因行使职权丧失劳动力而辞职时,其获授的员工持股计划可以按照丧失劳动力前本激励计划所规定的程序流程申请办理所属,其个人考核标准不会再列入所属标准。激励对象辞职之前需要向领导付款结束已所属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到的个税,并需在之后每一次申请办理所属时先行支付本期将所属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到的个税。
(2)当激励对象非因行使职权丧失劳动力而辞职时,激励对象已获得授但还没有所属的员工持股计划不可所属。激励对象辞职之前需要向领导付款结束已所属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到的个税。
5、激励对象死亡,需分下列这两种情况解决:
(1)激励对象如果因工伤事故死亡的,其获授的员工持股计划将对其指定财产继承人或遗嘱执行人传承,并依据激励对象死亡前本方案所规定的程序流程申请办理所属,其个人考核标准不会再列入所属标准,继承者在传承前应向企业付款已所属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到的个税,并需在之后每一次申请办理所属时先行支付本期所属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到的个税。
(2)激励对象非因工伤死亡的,在现象发生之日,激励对象已获得授但还没有所属的员工持股计划不可所属。企业有权利要求激励对象继承者以激励对象财产付款结束已所属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到的个税。
6、激励对象所属分公司产生控制权变更
激励对象在企业子公司就职的,若企业丧失对于该分公司管控权,且激励对象仍留到该企业就职的,其获授但还没有所属的员工持股计划不可所属, 并废止无效。出现以上情况以后,激励对象需付款结束员工持股计划已所属一部分个税的。
7、激励对象资质产生变化
激励对象发觉以下情形造成不会再合乎激励对象资质的,其获授但还没有所属的员工持股计划不可所属,并废止无效:
(1)近期12个月内被证交所定性为不恰当候选人;
(2)近期12个月内被证监会以及内设机构定性为不恰当候选人;
(3)近期12个月因重要违规行为被证监会以及内设机构行政处分或是采用市场禁入对策;
(4)具备《公司法》所规定的不可出任董事、高管人员情况的;
(5)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参加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评定其他情形。
出现以上情况以后,激励对象需付款结束员工持股计划已所属一部分个税的。
8、相关规定确立需由企业股东会决议根据的事宜以外,其他事宜由董事会受权老总意味着股东会立即履行(包含但是不限于实际情况的评定以及相应的处理方法)。
(五)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激励计划停止执行,对激励对象已获得授但还没有所属的员工持股计划撤销所属,并废止无效:
1、近期一个财务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会出示反对意见或是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
2、近期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会出示反对意见或是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
3、上市以来近期36个月内发生过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企业章程、公开承诺开展股东分红的情况;
4、有关法律法规不可推行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况;
5、证监会评定的别的必须停止激励计划的情况。
十三、手机上网公示配件
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6、《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
7、《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股东会
2023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示序号:2023-028
可转债编码:118024 可转债通称:冠宇可转债
珠海冠宇充电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一、 股东会相关情况
1. 股东会的种类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会举办日期:2023年4月24日
3. 股东会证券登记日:
二、 提升临时性提议的说明
1. 提案人:珠海市普瑞达集团有限公司
2. 提议程序流程表明
企业已经在2023年3月31日公示了股东会举办通告,独立拥有17.83%股权股东珠海市普瑞达集团有限公司,在2023年4月9日明确提出临时性提议并书面形式递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性提议具体内容
提议(1)《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提议(2)《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提议(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提议(1)(2)早已第一届股东会第三十次大会、第一届职工监事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根据,提议(3)早已第一届股东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根据。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4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相关公示。
提议(1)(2)(3)归属于特别决议提案,并且对中小股东决议独立记票。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企业举办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方案时,独董理应就股权激励方案向每一个公司股东征选委托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赵焱老先生做为征选人向领导公司股东对此次股东会所决议的提案(1)(2)(3)征选选举权,主要内容请见公司和本公告同日公布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被征选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能够对没被征选选举权的提案再行决议,如果被征选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再行决议,视为自动放弃对没被征选选举权的提案的决议。
三、 除了以上提升临时性提议外,于2023年3月31日公示原股东大会通知事宜不会改变。
四、 提升临时性提议后股东会的相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举行的日期、时间地点
举办日期、时长:2023年4月24日 14点30分
举办地址:泉州市斗门区井岸镇珠峰大路 209 号珠海冠宇充电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写字楼五号会议厅
(二) 网上投票的软件、起始日期网络投票时长。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上投票起始时间:2023年4月24日
网上投票截止时间:2023年4月24日
选用上海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根据交易软件微信投票的网络投票时间是在股东会举办当日买卖交易时间范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网络微信投票的网络投票时间是在股东会举办当日的9:15-15:00。
(三) 证券登记日
原通知股东会证券登记日不会改变。
(四) 股东会提案和网络投票股东类型
注:这次股东会将征求《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表明各提案已公布时间和公布新闻媒体
以上决议提案已分别经企业第一届股东会第二十九次大会、第一届职工监事第十九次大会、第一届股东会第三十次大会、第一届职工监事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根据,详细公司在2023年3月31日和2023年4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发表的通知。
2、 特别决议提案:14、15、16
3、 对中小股东独立记票的议案:6、8、9、10、11、12、14、15、16、17、18
4、 涉及到关系公司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1、14、15、16
应回避表决的相关性股东名称:与提案存有关联性股东
5、 涉及到优先股参加决议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充电电池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4月10日
配件1:法人授权书
法人授权书
珠海冠宇充电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兹委托 老先生(女性)意味着本公司(或自己)参加2023年4月24日举行的贵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委托履行投票权。
受托人持一般股票数:
受托人持优先选择股票数:
受托人公司股东账号号:
受托人签字(盖公章): 受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名称:
受托人需在授权委托书中“允许”、“抵制”或“放弃”意愿中选择一个并打“√”,针对受托人在委托授权书中未做实际标示的,受委托人有权利按自己的喜好开展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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