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25版)
决议结论:允许5票,抵制0票,放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
11、表决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依据《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2022年公司方面绩效考评总体目标未达到,2022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初次授于个股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标准未造就,董事会允许对2022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初次授予127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没有达到行权条件的601,500份个股期权开展销户;对2022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初次授予3名激励对象第一个限售期没有达到解除限售要求的21,000股员工持股计划开展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价格为授于价钱加同时期银行存款利息,即59.67元/股的价钱加同时期银行存款利息。
与此同时,由于企业2022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初次授于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会再合乎激励对象标准,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允许销户以上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得授但还没有行权的个股期权总计55,000份。
综上所述,董事会允许对2022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656,500份个股期权开展销户及21,000股员工持股计划性回购注销。
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同一天发表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19)。
决议结论:允许5票,抵制0票,放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
特此公告。
股东会
2023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示序号:2023-017
瑞芯微电子器件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依据瑞芯微电子器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0年9月21日举行的2020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受权,公司在2023年4月7日举办第三届股东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职工监事第十九次大会,表决通过《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企业2020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埋授于个股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选用独立行权方式行权,关键布置如下所示:
1、行权期内,企业激励对象在符合要求的期限内可以通过主办券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系统软件独立申报行权
2、行权总数:6.54万分
3、行权总数:44人
4、行权价格:64.93元/份
5、行权方法:独立行权
6、个股由来:公司为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企业股票
7、行权分配:自个股期权预埋授于备案进行的时候起12个月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时间起止个股期权预埋授于备案进行的时候起24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时间当天止,行权所得的个股可在行权日(T日)后第二个交易时间(T+2)日挂牌交易
8、激励对象名册及行权状况:
注:(1)到目前为止,企业2020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埋部分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会再合乎激励条件,其总计34,000份个股期权已经从企业注销。因而此次股票期权行权总人数44名。
(2)具体行权总数以美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备案为标准。
9、可行权日应为交易时间,不得在以下期内内行人权:
(1)企业定期报告公示前三十日内,因特殊情况延迟定期报告公示日期,自原预定公示此前三十日开始计算,至公示前一日;
(2)企业年报披露时间、业绩快报通告前十日内;
(3)自很有可能对该企业股票以及衍化种类成交价造成很大影响的大事件产生之时或是进到决策制定之时,至依规公布后二个交易日;
(4)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所规定的其他期内。
10、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含季度总结报告、上半年度汇报及年报)中或者以临时性汇报方式公布每个季度股权激励对象转变、个股期权关键主要参数调节状况、激励对象独立行权情况及公司股权变化趋势等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器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示序号:2023-018
瑞芯微电子器件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2020年个股期权与员工持股计划
激励计划销户一部分个股期权和回购注销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销户一部分个股期权总数总计2,000份;回购注销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总数总计4,000股,详细如下:
● 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价格:30.15元/股。
瑞芯微电子器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4月7日各自举办第三届股东会第二十次大会及第三届职工监事第十九次大会,表决通过《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允许对2020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初次授于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会再合乎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得授但还没有行权的个股期权总计2,000份开展销户,并对持有的已获得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总计4,000股开展回购注销。现对相关事项表明如下所示:
一、此次销户一部分个股期权和回购注销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受权及准许状况
1、2020年9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表决通过《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3年4月7日,企业各自举办第三届股东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职工监事第十九次大会,表决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依据上述股东会的受权,董事会确定销户2020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得授但还没有行权的个股期权总计2,000份,并回购注销2020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得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总计4,000股。
二、此次销户一部分个股期权和回购注销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表明
(一)销户一部分个股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和总数
依据《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之“第八章 企业/激励对象产生变动的处理方法”之“二、激励对象个人基本情况产生变化”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因离职、公司辞退员工、被公司开除、期满不续签劳动合同/聘请协议书而不是在企业出任有关职位,股东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在现象发生之时,对激励对象已获得授但还没有行权的个股期权及已获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不得行权和解除限售,个股期权由企业注销,员工持股计划由企业依照授于价钱回购注销。”
企业2020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初次授于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会再合乎激励条件,股东会决议确定销户以上激励对象资质并撤销其持有的已获得授但还没有行权的个股期权总计2,000份,并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得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总计4,000股。
(二)此次回购注销约束性股票价格及自有资金
依据《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员工持股计划进行股份登记后,若企业产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资或缩股、分红派息等因素企业总股本或者公司股价事项,企业解决并未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节。因而,企业对2020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行权价格和回购价格作出调整。
1、公司在2021年5月17日举办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明确以2020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执行除权日的总市值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价税合计)。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在2021年6月22日执行结束。
依据上述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的变化方式,初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由31.50元/股调整至31.00元/股。
2、公司在2022年6月22日举办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明确以2021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执行除权日的总市值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50元(价税合计)。
依据上述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的变化方式,初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由31.00元/股调整至30.15元/股。
此次回购注销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资金均来自企业自筹资金。
三、此次回购注销后企业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企业:股
注:因为公司2020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仍在独立行权环节中,以上中此次变化前及此次变化后公司股权结构都未包括自2023年4月1之日起个股期权独立行权造成的股权变化,实际行权结论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的影响将在每个季度完成后开展独立公布。此次企业公司股权结构的具体变化情况以回购注销事宜结束后我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具的公司股权结构表为标准。
四、此次销户一部分个股期权和回购注销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对企业的危害
此次销户一部分个股期权和回购注销一部分预埋授于员工持股计划合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等有关规定,且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经营业绩造成实质危害。
五、独董建议
经核实,对于我们来说:公司本次销户一部分个股期权及回购注销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事宜也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型股东权益的情况,合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等有关规定,决议程序合法、合规管理。
大家一致同意对企业2020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初次授予1名因个人原因离职不会再合乎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得授但还没有行权的个股期权2,000份开展销户,并对持有的已获得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4,000股开展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价格为30.15元/股。
六、职工监事建议
经核实,职工监事觉得:由于企业2020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初次授于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会再合乎激励对象标准,公司本次销户一部分个股期权和回购注销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合乎《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标准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也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型股东利益的情形。职工监事允许企业对2020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初次授予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得授但还没有行权的个股期权2,000份开展销户,并对持有的已获得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4,000股开展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价格为30.15元/股。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
北京市国枫法律事务所觉得,公司本次销户已取得目前必须的准许与受权,此次注销缘故、总数、价钱的明确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器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示序号:2023-019
瑞芯微电子器件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2022年个股期权与员工持股计划
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于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和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标准未
造就暨注销股票股指期货和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注销股票股指期货总数总计656,500份;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总数总计21,000股。
● 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价格:59.67元/股的价钱加同时期银行存款利息。
瑞芯微电子器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4月7日各自举办第三届股东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职工监事第十九次大会,表决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允许公司本次销户656,500份个股期权及回购注销21,000股员工持股计划。现对相关事项表明如下所示:
一、此次注销股票股指期货和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受权及准许状况
1、2022年2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表决通过《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2023年4月7日,企业各自举办第三届股东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职工监事第十九次大会,表决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依据上述股东会的受权,董事会确定销户656,500份个股期权及回购注销21,000股员工持股计划。
二、此次销户一部分个股期权和回购注销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表明
(一)销户一部分个股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和总数
依据《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个股期权的行权条件及约束性股票解除限售标准”要求,初次授于个股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及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企业方面绩效考评要求是:
企业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标准之一:
(1)以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为基准,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少于20%;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准,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少于20%。
企业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029,675,088.24元,较2021年降低25.34%;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为297,427,269.93元,较2021年降低50.58%,企业方面绩效考评不合格,初次授于个股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标准未造就。公司拟对2022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初次授予127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没有达到行权条件的601,500份个股期权开展销户;对2022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初次授予3名激励对象第一个限售期没有达到解除限售要求的21,000股员工持股计划开展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价格为授于价钱加同时期银行存款利息,即59.67元/股的价钱加同时期银行存款利息。
与此同时,由于企业2022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初次授于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会再合乎激励对象标准,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拟销户以上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得授但还没有行权的个股期权总计55,000份。
综上所述,董事会决议决定将2022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656,500份个股期权开展销户及21,000股员工持股计划性回购注销。
(二)此次回购注销约束性股票价格及自有资金
1、依据《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员工持股计划进行股份登记后,若企业产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资或缩股、分红派息等因素企业总股本或者公司股价事项,企业解决并未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节。
公司在2022年6月22日举办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明确以2021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执行除权日的总市值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50元(价税合计)。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在2022年8月10日执行结束。
依据上述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的变化方式,2022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初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由60.52元/股调整至59.67元/股。
2、依据《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企业未达到绩效考评目标,全部激励对象相匹配考评当初可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均不得解除限售,由企业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于价钱加同时期银行存款利息。
因而,此次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为59.67元/股的价钱加同时期银行存款利息。此次回购注销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资金均来自企业自筹资金。
三、此次回购注销后企业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企业:股
注:因为公司2020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仍在独立行权环节中,以上中此次变化前及此次变化后公司股权结构都未包括自2023年4月1日起个股期权独立行权造成的股权变化,实际行权结论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的影响将在每个季度完成后开展独立公布。此次企业公司股权结构的具体变化情况以回购注销事宜结束后我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具的公司股权结构表为标准。
四、此次销户一部分个股期权和回购注销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对企业的危害
此次注销股票股指期货和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合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且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经营业绩造成实质危害。
五、独董建议
经核实,对于我们来说:依据《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2022年公司方面绩效考评总体目标未达到,2022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于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标准未造就,及其2022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初次授于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会再合乎激励对象标准,此次注销股票股指期货和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事宜也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型股东利益的情形,合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决议程序合法、合规管理。大家一致同意此次销户656,500份个股期权及回购注销21,000股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分配。
六、职工监事建议
经核实,职工监事觉得:依据《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2022年公司方面绩效考评总体目标未达到,2022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于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标准未造就,及其2022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初次授于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会再合乎激励对象标准,职工监事觉得公司本次注销股票股指期货和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管理,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效益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整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职工监事允许此次销户656,500份个股期权及回购注销21,000股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合理安排。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
北京市国枫法律事务所觉得,此次销户已取得目前必须的准许与受权,此次销户合乎《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器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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