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本公告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关联方交易简述
公年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股东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大会以6票允许、3票逃避、0票抵制、0票放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定向发行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卢震宇、张炜、张皓媛对该提案展开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提案发布了赞同的事先认同建议独立建议。集团公司子公司浙江省公年新能源技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公年新能源”)为进一步丰富资金实力,扩张经营规模及范畴,拟执行股权收购。此次拟发行数量为1,130亿港元,拟发行价为3.80元/股,拟募资总金额4,294万余元(在其中非关联方申购总金额2,014万余元,关联企业申购总金额2,280万余元)。公年新能源股东公年有限责任公司、公年进出口贸易(上海市)有限责任公司、台州市元昱新能源科技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台州市黄岩自主创新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吉谷胶业有限责任公司拟舍弃优先认购权,股东张皓媛、张翌晨、刘昊萍以及新引入投资人郑群英、单一帆、丘力文参加此次增资扩股。
公司在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布《关于控股子公司定向发行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16)的有关公示。
二、工作进展详细介绍
2023年4月10日,企业子公司公年新能源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下称“股转公司”)于2023年4月3日下达的《关于同意浙江公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3]702号)。依照《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以及相关交易规则要求,审核确认,公年新能源个股定向发行合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个股定向发行规定,现允许公年新能源此次个股定向发行,并针对相关事项确立如下所示:
一、公年新能源此次定向发行不得超过1,130亿港元新股上市。本允许个股定向发行的函自出示的时候起12个月合理。
二、公年新能源理应严格执行申报我公司的申报文件执行此次个股定向发行。
三、始行函出示日起至此次新增加股票挂牌办理手续进行前,公年新能源如出现危害此次个股定向发行的重大事情,应及时向股转公司汇报。
四、公年新能源必须在进行个股定向发行后,按规定按时申请办理新增加股票挂牌办理手续。
五、公年新能源此次个股定向发行的募资理应用以定项发行说明书公布的主要用途。
企业后面将继续依据公年新能源定向发行股票的进展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公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 公年股权 公示序号:2023-032
公年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企业重大诉讼的推进公示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本公告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案子所处起诉(诉讼)环节:一审判决
2、上市企业所处被告方影响力:上诉人
3、涉案人员金额:1.99亿人民币、有关合同违约金及诉讼费用等。
4、对上市公司损益表带来的影响:企业早期已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对于该应收帐款单项工程记提了一部分坏账损失,现阶段案子所在环节为一审判决,尚处上诉期内,后面企业将按照起效裁判员结论申请执行,实行存在不确定性,所以对应收帐款取回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其对于企业今天盈利或过后盈利的危害需融合案件执行状况而明确。
公年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公年股权”)与恒大地产集团以及成员企业因买卖合同纠纷,企业分五个案子各自起诉恒大地产集团的五家材料公司以及贷款担保人,并且于2021年9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布《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070)。
五个案例中公司和深圳恒大材料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贿金额为2.28亿的起诉已收到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民事判决书》,并且于2023年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布《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02)。
前不久公司收到与广州恒乾材料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广州市恒乾”)、恒大童世界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恒大童世界”)买卖合同纠纷的裁决书一一广东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广州中院”)【(2021)粤01民初1434号】《民事判决书》;接到与广州恒隆广场机器设备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广州市恒隆广场”)、恒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恒大健康”)买卖合同纠纷的分析书一一广东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1民初1441号】《民事判决书》。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此次起诉的相关情况
案子一:公年股权诉与广州恒乾、恒大童世界买卖合同纠纷案
1、此次起诉多方被告方
公年股权诉与广州恒乾、恒大童世界买卖合同纠纷案,企业将被告人起告上法庭。
上诉人: 公年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人一:广州市恒乾材料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人二:恒大童世界投资有限公司
审理人民法院:广东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广州中院”),案号为【(2021)粤01民初1434号】
2、诉请
(1)栽定被告人一立即向上诉人付货款139,220,649.37 元并按照其逾期付款额度赔偿损失(合同违约金按中央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年利率规范逐渐测算,暂计至2021年8月20日止合同违约金为362,462.20元,钱款、合同违约金二项暂总计139,583,111.57 元。);
(2)栽定被告人二对被告一的以上付款责任担负连带担保责任;
(3)栽定被告人一、二连同担负该案诉讼费用、保全费及保护担保费用、公证费用、律师代理费等作为维权支出费用。
案子二:公年股权诉与广州恒隆广场、恒大健康买卖合同纠纷案
1、此次起诉多方被告方
公年股权诉与广州恒乾、恒大童世界买卖合同纠纷案,企业将被告人起告上法庭。
上诉人: 公年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人一:广州市恒隆广场机器设备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人二:恒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审理人民法院:广东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广州中院”),案号为【(2021)粤01民初1441号】
2、诉请:(1)栽定被告人一立即向上诉人付货款 60,107,741.56 元并按照其逾期付款额度赔偿损失(合同违约金按中央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年利率规范逐渐测算,暂计至2021年8月 20日止合同违约金为36,865.81元,钱款、合同违约金二项暂总计 60,144,607.37元。);
(2)栽定被告人二对被告一的以上付款责任担负连带担保责任;
(3)栽定被告人一、二连同担负该案诉讼费用、保全费及保护担保费用、公证费用、律师代理费等作为维权支出费用。
二、相关案子的工作进展:
案子一:公司收到深圳中院【(2021)粤01民初1434号】《民事判决书》,裁定具体内容如下:
1、被告人广州市恒乾材料物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产生法律认可的时候起十日内向上诉人公年有限责任公司付货款139,220,649.37元及逾期付款合同违约金(已开税票一部分,以票面价值为基准;未开税票一部分,以10,652,381.94元为基准,均按照同时期全国各地银行间同业拆借核心发布的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测算至现实偿还之日起计算);
2、被告人恒大童世界投资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确立的被告人广州市恒乾材料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应对钱款和合同违约金承担责任;
3、被告人广州市恒乾材料物资有限公司和被告人恒大童世界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产生法律认可的时候起十日内向上诉人公年有限责任公司付款诉讼保全义务保险费用125,624.8元、公证费用18,000元及其律师代理费652,596元;
4、驳回申诉上诉人公年有限责任公司别的诉请。
此案受理费739,716 元,起诉保全费5,000 元,总计744,716 元,由上诉人公年有限责任公司压力1,331 元,被告人广州市恒乾材料物资有限公司和恒大童世界投资有限公司压力743,385 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依据当事人人数提起团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案子二:公司收到深圳中院【(2021)粤01民初1441号】《民事判决书》,裁定具体内容如下:
1、被告人广州市恒隆广场机器设备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上诉人公年有限责任公司付款60,107,741.56元及逾期付款合同违约金(已开税票一部分,以票面价值为基准;未开税票一部分,以9,914,583.36元为基准,均按照同时期全国各地银行间同业拆借核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利率测算至现实偿还之日起计算。);
2、被告人恒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附注1中第2张及其第4-11张银行汇票相对应的钱款利息担负连带保证责任,并且在担负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人广州市恒隆广场机器设备材料有限公司追索;
3、被告人广州市恒隆广场机器设备材料有限公司和被告人恒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上诉人公年有限责任公司付款诉讼保全义务保险费用54,130.15元、公证费用11,000元及其律师代理费281,755元;
4、驳回申诉上诉人公年有限责任公司别的诉请。
假如未按照本判决指定期内执行支付钱财责任,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要求,翻倍付款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此案受理费346,307.27元,起诉保全费5,000元,总计351,307.27元,由上诉人公年有限责任公司压力877.27元,被告人广州市恒隆广场机器设备材料有限公司和被告人恒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压力350,43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依据当事人人数提起团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三、别的诉讼仲裁事宜
截至公示之时,企业诉恒大地产集团以及成员企业剩下别的二个案子仍在审理中,企业将持续关注有关案子工作进展。公司存在别的小额诉讼事宜,没有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重大诉讼事宜公布规范,没有应公布但未公布的别的起诉、诉讼事宜。
四、此次公示的起诉对企业今天盈利或过后盈利的可能会影响
企业早期已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对于该应收帐款单项工程记提了一部分坏账损失,现阶段案子所在环节为一审判决,尚处上诉期内,后面企业将按照起效裁判员结论申请执行,实行存在不确定性,所以对应收帐款取回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其对于企业今天盈利或过后盈利的危害需融合案件执行状况而明确。
企业将持续关注案子工作进展,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企业特定信息公开主流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重大信息均在以上特定新闻媒体发表的信息为标准。欢迎诸位投资人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簿文档
1、广东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粤01民初1434号】;
2、广东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粤01民初1441号】。
特此公告。
公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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