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此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定提案的情况;
2.此次股东会不属于变动过去股东会议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1、会议召开状况
1)会议召开时长:2023年4月10日(星期一)在下午14:45
2)会议召开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号B座平安不动产商务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法:此次股东会采用当场决议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
网上投票时间是在:2023年4月10日
在其中,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早上9:15一9:25,9:30一11:30,在下午13:00一15:00;通过网络投票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9:15一15:00阶段的随意时长。
4)除权日:2023年4月3日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主持:公司董事长曾超林老先生
7)此次股东会大会的集结、举办与决议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章和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大会参加状况
1)参加此次股东会当场决议和网上投票股东及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共46人,意味着的股权数总共2,708,782,922股,占公司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58.5210%。在其中,参与当场决议股东及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0人,意味着股权数2,439,162,800股,占公司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52.6961%;参与网上投票股东36名,意味着股权数269,620,122股,占公司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5.8249%。参加此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除董事、公司监事、管理层、直接或是总计持有公司5%之上股权股东之外的公司股东,以下同)共39人,意味着股权数269,620,922股,占公司股权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5.8249%。
2)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参加了大会,一部分高管人员和印证侓师出席了大会。
二、提案决议和表决状况
此次股东会选用当场决议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审议通过了下列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2,708,462,622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882%;抵制14,5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5%;放弃305,8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113%。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2,708,463,822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882%;抵制13,3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5%;放弃305,8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113%。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2,708,463,822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882%;抵制13,3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5%;放弃305,8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113%。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2,708,463,822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882%;抵制13,3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5%;放弃305,8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113%。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2,708,769,622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95%;抵制13,3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5%;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在其中,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
允许269,607,622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9.9951%;抵制13,3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49%;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2,708,463,822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882%;抵制13,3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5%;放弃305,8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113%。
在其中,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
允许269,301,822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9.8816%;抵制13,3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49%;放弃305,8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1134%。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2,705,831,872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8911%;抵制540,15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199%;放弃2,410,9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890%。
在其中,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
允许266,669,872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8.9055%;抵制540,15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2003%;放弃2,410,9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8942%。
三、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1、法律事务所名字: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
2、侓师名字:沈旭、刘川鹏;
3、开具的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规章制度、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召集人资质、出席本次股东会工作人员资质及会议表决流程和决议结论均合理合法、合理。
四、备查簿文档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
2、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有关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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