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此次股东会无变动、撤销、否定提议的现象;
2、此次股东会不属于变动上次股东会议决议。
一、会议召开状况
1、举办时长
(1)现场会议举办时长:2023年4月10日14:30
(2)网上投票时长:2023年4月10日
在其中,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网络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9:15至15:00阶段的随意时长。
2、现场会议地址: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园云汉大路99号企业1106会议厅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法:当场网络投票与网络投票紧密结合
5、会议主持:老总严欢
6、此次股东会的招集、举办合乎《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大会的决议流程和决议结论真实有效。
二、大会参加状况
1、进行现场和网上投票股东18人,意味着股权128,194,867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29.6747%。在其中:在其中:进行现场网络投票股东6人,意味着股权125,184,467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28.9779%。根据网上投票股东12人,意味着股权3,010,400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0.6969%。
此次股东会的举行合乎《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企业一部分执行董事、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参加或出席了此次会议。
3、集团公司聘用的上海锦天城(重庆市)法律事务所彭东律师和刘晋侓师参加了此次股东会。
三、提案决议状况
1、《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决议)
1.01表决通过《选举张志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决议结论:允许股权数:125,459,47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7.8662%。
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允许384,703票,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2.3298%。
张志强老先生当选为企业第五届股东会非独立董事。
1.02表决通过《选举谢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决议结论:允许125,196,467票,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7.6611%。
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允许121,700票,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3.9005%。
谢云老先生当选为企业第五届股东会非独立董事。
1.03表决通过《选举罗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决议结论:允许125,195,470票,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7.6603%。
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允许120,703票,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3.8686%。
罗骥老先生当选为企业第五届股东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决议结论:允许125,184,467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7.6517%;抵制2,939,6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2.2931%;放弃70,8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70,8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552%。
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允许109,700票,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3.5159%;抵制2,939,6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4.2149%;放弃70,8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70,8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2.2692%。
李有光老先生当选为企业第五届股东会独董。
3、《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决议结论:允许125,184,467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7.6517%;抵制2,939,6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2.2931%;放弃70,8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70,8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552%。
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允许109,700票,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3.5159%;抵制2,939,6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4.2149%;放弃70,8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70,8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2.2692%。
刘文老先生当选为企业第五届职工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侓师出示法律意见
1、法律事务所名字:上海锦天城(重庆市)法律事务所
2、出示法律意见律师名字:彭东、刘晋
3、结果建议:企业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召集人资质、出席人员资质、会议表决程序流程及决议结论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股东会申请的决定真实有效。
五、备查簿文档
1、重庆市三圣实业公司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
2、上海锦天城(重庆市)法律事务所关于重庆三圣实业公司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市三圣实业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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