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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0日,深圳新秀轻合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接到大股东、控股股东陈学敏老先生工作的通知,获知其国有资产转让给楼奕霄的我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297,626股股权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实现了过户登记办理手续,也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此次股权国有资产转让的相关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陈学敏老先生于2023年3月7日与楼奕霄签定《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企业无限售流通股8,297,626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国有资产转让给楼奕霄。此次出售价格19.53元/股,出让合同款总共162,052,635.78元。主要内容详细2023年3月9日企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示序号:2023-018)。
二、此次股权国有资产转让进行过户登记前后左右持仓状况
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2023年4月7日以上国有资产转让已经完成过户登记办理手续。
此次国有资产转让产权过户进行前后左右,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如下所示:
此次股份过户前,陈学敏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岩代集团有限公司、深圳辉科非金属材料研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计控制公司83,878,320股股权,占公司总总股本比例是50.54%;大股东、控股股东陈学敏老先生直接跟根据深圳岩代集团有限公司、深圳辉科非金属材料研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性总计持有公司46.06%股份。
此次股份过户后,陈学敏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岩代集团有限公司、深圳辉科非金属材料研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计控制公司75,580,694股股权,占公司总总股本比例是45.54%;大股东、控股股东陈学敏老先生直接跟根据深圳岩代集团有限公司、深圳辉科非金属材料研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性总计持有公司41.06%股份。
三、别的相关事宜表明
1、此次股权转让不会造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产生变化,不属于企业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运营产生影响。
2、此次国有资产转让不会有违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
四、备查簿文档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深圳新秀轻合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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