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截止到2023年4月11日,包钢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117,497.15亿港元,限售流通股1,390,782.11亿港元,持仓总数2,508,279.26亿港元,占公司总股本的55.02%。此次撤押及质押贷款后,包钢集团共质押贷款企业股票760,025.26亿港元,占其拥有总额30.30%。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通称“企业”)于2023年4月11日收到大股东包头钢铁(集团公司)有限公司(通称“包钢集团”)开具的《解除部分股份质押及再质押的函》,了解之而拥有本公司的一部分股权解质押,一部分股权被质押贷款。具体事宜如下所示。
一、解质押状况
同一天,包钢集团质押贷款了企业一部分股权,详细如下。
二、质押贷款状况
(一)此次股份质押基本概况
(二)此次股份质押其他事宜
此次股份质押用以为包钢集团向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融资公司担保。
包钢集团资信情况优良,此次股权质押融资的第一还款来源包含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等,具备一定的资产还款能力。
此次质押贷款设预警信息履约保障比例和强制平仓履约保障比例,如小于强制平仓履约保障比例,可能会引起受托人对质押股份的强制平仓个人行为。之上风险性引起时,包钢集团将采用维持保证金或增加质押股票、提早偿还股权融资或者提供受托人承认的抵质押品等举措解决以上风险性,并及时联系企业。企业将严苛按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股东总计质押股份状况
截止到公示公布日,以上公司股东总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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