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4月21日,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满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规划进度,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详见2022年4月23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截至2023年4月12日,公司已将上述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7,5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同时,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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