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收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关于更换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海通证券作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项目的保荐机构,原指定孙迎辰女士、龚泓泉先生担任公司可转债项目的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可转债项目的持续督导期已于2021年12月31日结束,但截止目前,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配套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且可转债转股尚未完成,根据相关规定,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将对前述未尽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现孙迎辰女士因工作安排变动,无法继续从事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海通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彭成浩先生接替孙迎辰女士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保荐代表人的变更不会改变相关材料中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已出具文件的结论性意见,不涉及更新保荐机构已出具的相关材料;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将继续对之前所出具的相关文件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公司可转债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彭成浩先生、龚泓泉先生。公司董事会对保荐代表人孙迎辰女士在公司工作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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