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2023年4月13日,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75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累计归还募集资金750万元(含本次),其余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9,250万元募集资金将在到期日之前归还,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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