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陕西省烽火通信投资有限公司确保向本公司提供信息真正、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的内容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资料一致。
陕西省烽火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近日接到大股东陕西省烽火通信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狼烟集团公司”)通告,2020年公开增发可交换公司债券(下称“今天债卷”)已转股进行。具体事宜如下所示:
一、大股东公开增发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的相关情况
狼烟集团公司今天债卷于2020年7月30日发售进行。今天债卷募资金额为5.1亿人民币,债卷称之为“20狼烟E1”,债卷编码为117169.SZ,债券期限为36月,今天债卷转股时限自2021年2月1日起止2023年7月28日止。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发表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完成发行的公告》(公示序号:2020-035),《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公示序号:2021-004),《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026 、2022-046),《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32),《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导致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暨累计变动比例达到5%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33)。
近日公司收到大股东狼烟集团公司工作的通知,狼烟集团公司今天可交换债券已经全部转股结束,累计完成转股59,999,9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2%。
二、公司股东转股基本概况
三、转股前后左右持仓状况
注:1.狼烟集团公司一致行动人陕西省信息技术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根据集中竞价方式高管增持公司股权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
2.2022年1月27日一2022年12月6日,狼烟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陕西省信息技术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证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的形式总计加持公司股权9,912,507股,增持股份占比达企业总股本的1.64%。
四、其他一些表明
1、此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合乎《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
2、此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不受影响狼烟公司的大股东影响力,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容易产生变化。
3、此次转股结束后,“20狼烟E1”债券余额降低至0元,“20狼烟E1”将提早挂牌。
4、狼烟集团公司因可互换企业债券质押的所剩股权将申请办理撤押办理手续,待申请办理结束后,企业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陕西省烽火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七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