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可转换债券付息债权备案日: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
● 可转换债券除权除息日: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
● 可转换债券兑息日: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
禾丰食品类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我们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在2023年4月24日逐渐付款自2022年4月22日至2023年4月21日期内利息。依据我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发售概述
1、债卷名字:禾丰食品类有限责任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2、债卷通称:禾丰可转债
3、债卷编码:113647
4、债卷种类:可转换为公司发展A股个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5、发售总金额: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总额为rmb150,000万余元。每个颜值100元,按颜值发售,发行数量为1,500万多张。
6、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时限为自发售之日起6年,即2022年4月22日至2028年4月21日。
7、债券的收益率: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8、债券上市时长:2022年5月18日
9、债券上市地址:上海交易所
10、付息期限和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选用每一年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期满偿还全部期满未股权转让的可转换债券本金利息最终一年利息。
(1)年利率计算
年息指可转换债券持有者按所持有的可转换债券票上总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2022年4月22日)起每满一年可以享受的当期贷款利息。
年息的计算公式: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持有者在计算利息本年度(下称“当初”或“每一年”)付息债权备案日所持有的可转换债券票上总额;
i:指可转换债券的当初息票率。
(2)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选用每一年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算利息开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2022年4月22日)。
还息日:每一年的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国定假期日或歇息日,则顺延到下一个买卖日,延期期内不另还息。每相邻的两大还息日中间为一个计算利息本年度。
付息债权备案日:每一年的付息债权备案日为每一年还息日的前一买卖日,公司将在每一年还息日以后的5个交易日内付款当初贷款利息。在付息债权备案日前(包含付息债权备案日)申请办理转化成企业股票的可转换债券,企业不会再向持有者付款本计算利息本年度及以后计算利息本年度利息。
可转换债券持有者所获得利息费用的应对税费由持有者担负。
11、初始转股价格:10.22元/股
12、全新转股价格:10.26元/股(因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回购注销574.20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为4.23元/股。企业对“禾丰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做出适当调整,由10.22元/股调整至10.26元/股)。
13、资信评级:企业主体长期性信誉等级为AA,禾丰可转债信誉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平稳”。
14、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5、贷款担保事宜:此次可转换债券不公司担保
16、备案、代管、清算组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此次还息计划方案
结合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承诺,此次还息为“禾丰可转债”第一年还息,计算利息期间为2022年4月22日至2023年4月21日。今天债券票面利率为0.3%(价税合计),即每一张颜值rmb100元可转换债券兑息总金额0.30人民币(价税合计)。
三、付息债权备案日、除权除息日和兑息日
1、可转换债券付息债权备案日:2023年4月21日
2、可转换债券除权除息日:2023年4月24日
3、可转换债券还息日:2023年4月24日(2023年4月22日为歇息日,相对应顺延到下一个买卖日)
四、还息目标
此次还息对象是截至2023年4月21日上海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册的整体“禾丰可转债”持有者。
五、还息方式
1、我们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签署授权委托债券兑付、兑息协议书,授权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展债券兑付、兑息。如我们公司未按时发放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银行帐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依据协议终止授权委托债券兑付、兑息服务项目,后面兑现、兑息全部由我们公司自行负责申请办理,有关执行事项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今天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把今天债券贷款利息全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银行帐户。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接到账款后,根据资金清算系统会债券利息划交给对应的兑现组织(证劵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承认的其他机构),投资人于兑现组织领到债券利息。
六、有关投资人交纳债卷利息所得税的解释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其他一些税收法律和文件信息要求,今天可转换债券本人(包含证券基金)债卷持有人应交纳债券利息个税,缴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一张颜值rmb100元可转换债券兑息总金额rmb0.30元(价税合计),具体发放贷款利息金额为0.24元(税后工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612号)要求,今天债券利息个税统一由相关还息营业网点向债券投资者付利息时承担代收代缴,就近进库。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其他一些税收法律和文件信息要求,针对拥有可转换债券的法人企业,其债卷利息所得税自主交纳,即每一张颜值rmb100元可转换债券具体发放总金额rmb0.30元(价税合计)。
3、依据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示2021年34号),自2021年11月7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境外企业项目投资地区证券市场所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缴所得税和增值税,即每一张颜值rmb100元可转换债券具体发放总金额rmb0.30元(价税合计)。以上暂免征缴所得税的范畴不包含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成立的组织、场地所取得的与这家机构、地方有具体关联的债券利息。
七、有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外国投资者:禾丰食品类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点:辽宁沈阳沈北新区辉山街道169号
手机联系人:赵长清
联系方式:024-88081409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点:北京丰台西营街8号楼1栋楼青海省国际金融中心
手机联系人:赵志
联系方式:010-80927339
3、基金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点:上海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联系方式:4008-058-058
特此公告。
禾丰食品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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